这次颁发的《规划纲要》重点谈了七个方面的一体化,其中也涉及到营商环境的建设。我在此想特别强调的是,一定要把优化营商环境或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放在一体化发展的特殊重要位置,作为核心内容高度重视、扎实做好。无论是在国际还是国内,都越来越重视营商环境的建设;无论是从逻辑上看还是从实证上说,营商环境建设都十分重要。长三角区域推进一体化发展,应该把“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个核心内容切实抓好。这是基于:
其一,营商环境涉及面宽,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创新的导引线和牛鼻子。简单而通俗地说,营商环境就是投资经营主体开展投资经营活动所面临的环境条件状况,主要是政策、法规、制度、行政服务等带来的耗时费物的状况。由于投资经营活动所涉及的领域是多个方面的,不仅涉及到政府,也涉及到市场和社会;不仅包括生产条件,也包括生活和生态条件;不仅跟投资人本人有关,也跟其核心亲友圈相关。所以其所涉及到的政策、法规等也体现为多个方面、涵盖多个领域。从这个意义上说,营商环境的建设尽管直接触及到一些具体的事项,但总体来说,是与整个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紧密连接在一起的。也就是说,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这样,立足于优化营商环境,就能够促进体制机制的全面改革与创新。而基于营商环境的整体状况和具体事项推进改革,不仅能使改革的针对性大大增强,避免无的放矢、隔山打牛,也能获得实实在在、显而易见的效果。这实际上就是说,优化营商环境能够直接地把全面的改革引出来、逼出来。
其二,营商环境感知度高,是决定经济好坏的关键因素和测试政府工作优劣的重要标尺。有关营商环境的具体指标可以比较,剔除特殊因素的影响,一看就识优劣;而其总体状况则关系到投资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与活跃度,关系到资源要素的流动性与繁荣度,也关系到国家和区域的成长性与创新度。换个角度说,营商环境在整体上和具体方面的改善或恶化,都能使投资经营者直接地感受到和体验到,并很快在他们的行为中反映出来。因此,营商环境状况一方面成为影响经济运行状态的关键因素,另一方面,也成为检验政府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比任何其他方面都来的直接和清晰。
所以,营商环境是基础性、综合性的生产要素,是支撑性、决定性的发展条件,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应当把联手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核心内容。我们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虽然有所认识,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其重要性的认识,并在操作中把它放在更高的位置。
对于长三角区域来说,联手打造或一体优化营商环境,要特别重视两个方面:
其一,营商环境建设的关键,不仅在于给投资经营者方便,更在于给投资经营者信心。因此,有关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的重点,一是要抓住保护产权、促进信用、维护公平等核心内容做文章;二是要体现稳定性、透明性和可持续性,让投资经营者可把握、可衡量、可预期和可信赖。这里我强调一句,现在讲优化营商环境往往强调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从某个角度某个层面来讲,这无疑是正确的、重要的,但我们要能够使投资经营者实实在在的可把握、可感知,所以就得更为明晰一些。比如说国际化。什么是国际化?美国标准是国际化还是发达国家的标准是国际化?还是全世界绝大多数的国家认同的标准是国际化?中国的一些做法是不是国际化的内容?所以并不能够直接把握,还需要细化、深化和实化。关于 “四个可”,我曾在今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一带一路”园区建设国际合作峰会暨第十六届中国企业发展论坛营商环境峰会上做过陈述,网上都有,今天就不重述了。
其二,营商环境建设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因此,我们需要根据世界发展的大势,根据我们自身发展的需要,因情制宜、与时俱进,紧扣最大限度的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与潜力这个关键,突出重点,带动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不断理顺体制机制,优化政府管理和服务,以此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