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中国(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总体方案》指出,在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6省区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战略举措。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更好服务对外开放总体战略布局,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总体方案》提出了各有侧重的差别化改革试点任务。
山东自贸试验区提出了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海洋特色产业和探索中日韩三国地方经济合作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江苏自贸试验区提出了提高境外投资合作水平、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和支持制造业创新发展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广西自贸试验区提出了畅通国际大通道、打造对东盟合作先行先试示范区和打造西部陆海联通门户港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河北自贸试验区提出了支持开展国际大宗商品贸易、支持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产业开放发展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云南自贸试验区提出了创新沿边跨境经济合作模式和加大科技领域国际合作力度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黑龙江自贸试验区提出了加快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建设面向俄罗斯及东北亚的交通物流枢纽等方面的具体举措。Part2:最新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全文发布2019年7月24日,自然资源部发布最新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该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

8月18日,新华社全文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8月9日发布的《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央要求深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全面扩大开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机遇,增强核心引擎功能,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深圳示范区的战略定位为高质量发展高地、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和可持续发展先锋。到2025年,深圳经济实力、发展质量跻身全球城市前列,研发投入强度、产业创新能力世界一流,文化软实力大幅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到2035年,深圳高质量发展成为全国典范,城市综合经济竞争力世界领先,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创意之都,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到本世纪中叶,深圳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先进城市之林,成为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标杆城市。《意见》提出以深圳为主阵地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积极发展智能经济、健康产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支持深圳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加快完善保障性住房与人才住房制度。

8月16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了8月2日印发的《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国家发改委要求各西部省份、相关中央部委和中铁总,把《规划》实施作为深化陆海双向开放、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重要举措,加快通道和物流设施建设,提升运输能力和物流发展质量效率,深化国际经济贸易合作,促进交通、物流、商贸、产业深度融合,为推动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西部陆海新通道位于我国西部地区腹地,北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南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协同衔接长江经济带,在区域协调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国家发改委制定该规划,规划期为2019~2025年,展望到2035年。《规划》提出建设自重庆经贵阳、南宁至北部湾出海口(北部湾港、洋浦港),自重庆经怀化、柳州至北部湾出海口,以及自成都经泸州(宜宾)、百色至北部湾出海口三条通路,共同形成西部陆海新通道的主通道。充分发挥重庆位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交汇点的区位优势,发挥成都国家重要商贸物流中心作用,建设广西北部湾国际门户港,作为三大重要枢纽。围绕主通道完善西南地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密切贵阳、南宁、昆明、遵义、柳州等西南地区重要节点城市和物流枢纽与主通道的联系,依托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国家级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重要口岸等,创新通道运行组织模式。强化主通道与西北地区综合运输通道的衔接,联通兰州、西宁、乌鲁木齐、西安、银川等西北重要城市。充分发挥铁路长距离运输优势,加强西部陆海新通道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衔接。注重发挥西南地区传统出海口湛江港的作用,加强通道与长江经济带的衔接。《规划》还提出积极引导东部地区产业向通道沿线有序转移,形成一批具有较强规模效益和辐射带动作用的特色产业集聚区。加大对边境地区合作园区建设支持力度。近日,国务院批复上海市人民政府、商务部,同意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同步印发《总体方案》。新片区分三部分,其中,临港地区南部区域共76.5平方公里,含三个区块;小洋山岛区域共18.3平方公里;浦东国际机场南侧区域共24.7平方公里。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将先行启动、临港装备产业区、小洋山岛、浦东机场南侧等区域,面积为119.5平方公里。临港新片区的发展目标是:到2025年,建立比较成熟的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制度体系,打造一批更高开放度的功能型平台,集聚一批世界一流企业,区域创造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经济实力和经济总量大幅跃升;到2035年,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形成更加成熟定型的制度成果,打造全球高端资源要素配置的核心功能,成为我国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总体方案》提出,临港新片区谋求建立以投资贸易自由化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型产业体系。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中央授权新片区管理机构自主开展贴近市场的创新业务。《总体方案》提出促进产城融合,进一步拓宽国际优质资本和经验进入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园区建设、城市管理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渠道,加强新片区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提升高品质国际化的城市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