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城市出现,城市规划就伴随着出现了,十九世纪到二十世纪,工业革命的到来,造就了现代城市,一系列城市规划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也彻底改变了城市的结构和组成。
(1)19世纪末—20世纪初,针对欧洲老城中心区恶劣的居住环境,人们试图探索新的城市形态模式,赋予其充足的阳光、新鲜的空气和开敞的空间。
一方面,以花园城市为典型的城市理念,倡导将中心绿化区(而不是街道)作为居民的日常交流场所。
另一方面,伴随着战后大批量建设的需要,以及小汽车的出现,以柯布西耶为代表的现代主义建筑师认为,街道是过时的概念,应该创造新的道路模式来代替。
(2)二战结束后,美国的建筑师和规划师都在反对现代主义者自上而下的城市更新计划,艺术家和建筑师想要捕捉和关注真实的人群对城市的感知与体验。一种新的自下而上、强调市民体验与诉求的规划渐渐被主流接受。
(3)1933年通过的《雅典宪章》更是倡导道路分级、人车分流和功能分区。街道作为社区公共生活承载场所的作用被抛弃。
(4)随着道路设计的标准化,高效快速的车辆通行,人的生活方式逐渐发生了改变,街道的活力开始慢慢消失,那些曾经发生在街道上的购物、娱乐、散步和市民的社交行为,被开车去超市购物、电视娱乐的吸引、用电话交谈交往等行为所取代。
许多城市问题和社会问题,也接踵而来。
(5)1960年代起,西方国家掀起了城市活力与形态的反思和重塑。简·雅各布斯就是其中之一,她唤起了人们对街道混合使用以及街道活力等问题的重新审视,提出应从空间形态角度出发,从使用者的活动角度来考虑,以空间形态的活动强度为依据,对城市空间活力营造进行思考和重塑。
新城市主义,也倡导对老城街道网络的魅力的认识和重视人的感知,呼吁适宜步行的城市形态等。
(6)爱德华·罗宾斯(英)在《塑造城市:历史·理论·城市设计》一书中,将塑造城市形态的理论归入三类传统:有机形态传统、形式主义传统和现代主义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