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是一个具有不同维度,承载人与自然的全要素、时空演化的有机整体。同时,国土空间又具有不可忽视的社会属性,既是社会关系的场所,又是社会活动的产物,并具有被社会意志加以改变的可能性。
国土空间规划以生态文明为起点和基点,围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确定保护空间、发展空间和服务支撑空间,并建立各种空间使用之间的关系。其纵向层次一方面形成管制、协调和深化的逐步传递机制,另一方面则构成战略、政策、行动的宏微观协同建设机制;横向则强调构成空间规划实施的各个方面之间的有机协同,避免原有各项规划的简单拼盘。从内容上来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既包含对政府决策进行管制和协调的内容,也包含对政府各类开发行为进行管制和协调的内容。
作为国土空间构成重要组成部分的综合交通系统,既服务于国土空间中的各种经济和社会活动,同时又是国土空间演化的重要促进因素,是国土空间管控的重要政策工具。
国土空间具有多种维度:自然生态的维度、空间组织的维度、时间维度、社会维度。融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综合交通体系在各个维度上被赋予相应要求:在自然生态维度上需要考虑降低人类活动负面影响,这既包含了交通系统本身的索取与排放,也包含了交通便利性诱发人类过度活动(例如过度旅游等)的影响;在空间组织维度上,综合交通系统是一种重要的政策工具,理性并精明的交通供给策略,将通过合理的空间组织结构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进程;在时间维度上,综合交通系统被视作一个演化进程,对于机动化进程和空间活动模式的有序持续干预,能够避免对高资源消耗型交通方式的过度依赖;在社会维度上,综合交通系统需要承担维护空间正义的责任,保障在差异性空间中的不同社会阶层和群体,能够获得相对公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发展机会。
正因为如此,国土空间规划框架内的综合交通规划,需要在更高层次上讨论问题。这意味着观察问题的角度,所采用的核心概念,以及具体的任务目标、评价指标、分析方法等均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