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特定的乡村地区,如何结合上述城乡共构的矩阵思路选择其相应的乡村振兴路径?在分析了这个特定乡村地区的城市共构环境条件的基础上,首先要找到城乡共构的“接口”,即如何既合乎逻辑、又合乎时宜地对接城与乡的某个要素,从而碰撞产生“火花”,寻找到“穴位”,点穴启动,以点带面。
因此,这一类城乡共构的“接口”十分重要。需要充分认识到城乡共构“接口”的社会、生态、经济和文化可持续性发展的挑战,以及当下在政策制定和规划治理方面的差距。城乡共构“接口”的机会点所在,也是当前我国城乡共构视角下乡村振兴的共性重点,包括以下4个方面:
(1)城乡生态系统的共构。
它是城乡共构的重要基础。之前城乡二元结构总体上呈隔离状态,而且城市发展一定程度上以牺牲区域生态系统为代价;而乡村生态系统持续衰退和环境恶化,导致了城乡生态系统碎片化,无法承担区域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重任。因此,城乡共构对于区域内的城市和乡村,首先需要建构共同的城乡生态支撑系统,制定相应的环境标准和政策措施,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这也是乡村生态振兴的重要保障。
在城乡生态系统总体要求下,通过绿色基础设施建构城市和乡村的绿色空间网络,把山、水、林、田、湖、草等所有要素组成一个相互联系、有机统一的生态网络系统,该系统自身也可以调蓄暴雨,减少洪水的危害,并改善水体环境,节约城市管理成本。
(2)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城乡共构。
经济水平较为发达的地区,应率先建构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统一标准、统一网络、统一服务水平。通过城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做好统筹安排,并通过政府自身或者由政府组织社会资本进行有计划投资,消除城乡在发展质量上的差别。市政基础设施包括道路和交通工具的连接,电力电信、燃气供热、污水治理、垃圾和环境卫生管理,特别是保障居民饮用水的“共同品质”(简称“共质”)。在公共服务设施方面,特别是保障医疗和教育方面的“共质”。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并且可持续地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为乡村地区系统化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提供社会基础。
(3)以乡村文化遗产的活化再生促进城乡共构。
我国长期处于农耕社会发展阶段,其耕读文化营造了传统村落,并积淀了优秀的传统文化。通过“文化定桩” ,挖掘并提炼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充分重视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并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双创”过程,促进城乡要素流动,从而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可持续经济模式,提供就业岗位,为乡村文化振兴、产业振兴提供支撑。
我国各地乡村在特定发展时期,特别是20世纪计划经济时期(包括人民公社时期)遗存了大量集体资产,如供销社、粮站、兽医站与卫生站,甚至乡公所等公共设施及其场地,由于产权复杂等多种原因,至今还有相当一部分仍处于废弃状态,资源浪费严重。这些设施已经历半个多世纪,可视作人民公社的历史遗产,可视其建筑质量优劣程度加以保护和再利用。可加强城市要素引入和流动,为满足当下乡村新的设施需求提供条件。
一些乡村地区的传统村落村民住宅本身也可以作为文化遗产加以保护和利用。这方面工作,浙江省走在了全国前列。浙江省已经连续7年在全省范围申报各地历史文化传统村落,并通过政策设计加以鼓励和监督,对于每一个历史文化保护和利用重点村提供500万元省补资金和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一些历史久远的、偏远地区的传统村落,虽然人口大量流失,但是通过细化确权,建筑改造和功能注入,促进了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如今有一些改造后的乡村不仅吸引了村民返乡创业,还成为远近闻名的旅游目的地之一。在城乡共构的过程中,乡村社会结构发生变化,乡村原有的设施和场地进行了新的功能重组,“旧瓶装新酒”,实现了乡村社会空间再生产。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宁溪镇乌岩头古村的再生就是其中一例 。
(4)技术创新促进城乡共构。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的快速城镇化,一方面造就了城市规模增长和城市空前繁荣,另一方面也持续拉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一些地区城乡两极分化十分严重。因此,当前在我国新的发展时期,需要关注有效解决城乡发展的不平衡问题,推进技术创新,并通过城乡共构实现新技术应用在城乡之间的对接。例如,对于广大乡村地区的农业种植业等可再生资源的利用,尤其是生物质能作为再生能源的有效利用,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地方政策,鼓励并促进城乡之间制定共同的相关技术标准。通过技术创新,为城乡可持续能源结构的构建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