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黄浦区房管局对这栋房产进行落政。除了底层前厢房作价归公外,1967年的“文革产”的底层后厢房、底层客堂产权归还。不过在现实中,底层后厢房依然居住着公安系统的职工住户。
这类情况指的正是“落政代经管理”,简称“代经租”。1985年私房落政政策推行之后,普遍存在名义上归还产权,实际没有腾退住房,而继续由区落政部门代为管理的具体现状。当时对发还产权的房屋有两类处理方法。根据1987年10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连续发布《关于进一步处理好城镇私房遗留问题的通知》(〔87〕城房字第575号)、最高人民法院、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复查历史案件中处理私人房产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研)发[1987]30)可知,一种是由房主和住户续租订约,并参照当地现行私房租金标准,一种则是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按“谁用谁补、谁拆谁补”的原则作价收购或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现实中,按照第一种执行的情况并不多。同时,在无法腾退住户的产权人面前,产权依然是“空头支票”。2001年,法官论坛署名张弓的作者在《对当前房地产案件中几个常见问题的调查分析》》认为“拥有所有权却不能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能,在法理上是讲不通的,在现实中也是不公平的。”2003年,南方周末刘建平在《困扰私房业主的“代经租”》中提到,上海市被“代经租”的私房不少于两千户。
令人意外的,华家的这间“代经租房”是在一次冲突中得到解决的:1981年新安排入住的公安系统职员一脚踢翻华铨成摆放在门口的簸箕,让后者的不满全面爆发。
华铨成回忆此事,称当时“年轻气盛”。“那个人飞起一脚说‘这是谁的簸箕’。册那。这个房子是我们的啊!人还没住进来就五斤狠六斤了!我那时简直心一横,坚决不给,你文革抢去,现在房子应该归还。我就把门撬开,从天井里开窗爬进来占领(自己的房间),我妈妈搬进这一间。公安局看到事情弄大了,出动好几辆(警)车子停在温州路。后来还起诉,之后黄浦区某副区长、区房管局介入调解,称文革结束了,要落实私产,对方撤诉。不过黄浦区房管局说经过长时间管理和大修,需要支付1800多元维修费才可以拿回这间后厢房的产权。”
华家无法支付这笔巨款。根据上海市私房落政办(1988)53号文称“对房屋从接管到产权发还期间的收支费用一次结清”,最终后厢房作价700元收购,华家继续居住,产权归公。
这也就是说,在这一时刻之前,这栋温州路原属华家的建筑内,空间与产权的碎片已到达极致:业主自管产权(底层客堂)、代经租(底层后厢房)、作价归公的使用权(底层前厢房),以及至今尚未发还产权的、由同族家属居住二、三楼空间的历史遗留“经租房”问题。
至今,华家温州路的自住面积仍不足1958年社会主义150平方米改造起点。华铨成依旧会去黄浦区市民接待中心的信访窗口,持续对登记表拍照备档。自2010年起,他通过网络知道上海存在着一批持续与政府部门沟通,希望解决经租房问题的老房主。此后他和哥哥曾辗转于大沽路上海房地产管理中心(现已搬至浦东)、人民广场信访办、黄浦区房地档案馆、黄浦区市民接待服务中心等。
2019年3月,金家坊169号列入上海市不可移动文物。这栋父亲的房子看起来就是一个坚硬的肥皂泡。自亚龙地块启动征收伊始,两人曾前往动迁组询问,动迁组表示无权处理该事件,建议让他们寻找黄浦区房屋保障管理局,称“对方如果批,我们就给你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