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日”(6月25日)】“土地日”是为保护土地而设立的专门纪念日,是我国第一个全国纪念宣传日。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部署,要求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结合北京新版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实践,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组织5篇论文,就新形势下的国土资源管理、“多规合一”技术标准、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以及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内容展开讨论,推进北京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设实施。
国土规划中心—开发区土地利用评价项目组
撰稿人:常青、陈昊、白劲宇
开发区是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实施发展转型的重要地区。为科学把脉开发区土地利用情况并对症下药,本文在原国土资源部评价规程的基础上,立足全市进行统筹,新增开发区与城市的协同发展评价、供需关系评价,深化开发区自身发展绩效评价,形成了涵盖“发展协同—内涵集约—供需匹配”3类维度、7个核心议题、15个评价指标的评价体系,评估了2018年北京市开发区土地利用的总体情况,提出了规划调控策略,促进开发区土地的高质量利用。
北京实施“减量双控”,以创新发展倒逼城市发展方式转型。北京开发区范围近600平方公里,是全市加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转型的关键地区。从发展规模上,是全市产业集中发展的主要承载地区,在现有各类规划产业功能区,开发区所占比重超过60%;从发展协同上,已形成内外联动的分布格局,中心城区内外开发区规模相近;从经济贡献上,对全市工业发展带动作用突出,以占全市26%工业用地,吸引了全市9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贡献了全市61%的工业总产值;从创新能力上,是全市创新要素高度集聚区,集中了全市近90%的高新技术企业,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是北京市总规2020年规划目标值(95件/万人)的5倍。
2008年以来,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已成为自然资源部的年度例行工作。2014年,原国土资源部颁布《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2014年度试行)》(以下简称“部规程”),构建了基于用地状况、用地效益、管理绩效三个维度的评价体系,规范了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技术方法。
现有评价规程面向全国,集中于开发区本身,缺乏从全市产业发展统筹的高度来评价开发区土地利用,同时北京新总规有减量发展、压缩生产空间、促进职住平衡等新的发展要求。因此本文探索构建适应北京开发区土地利用的评价体系,研判重点问题与区域,从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规划调控策略。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改革开放30多年来第一份关于开发区的综合指导性文件——《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以下简称“7号文”)。同年,北京市先后发布《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以下简称“总规”)、《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用地政策的意见(试行)》(京政发〔2017〕39号)(以下简称“39号文”)。上述文件既从功能定位、形态布局、转型升级、土地利用、体制改革等方面提出了开发区的发展导向,也明确了科学评价两大价值导向。
协同发展:建设空间集聚、功能高端有序、产城互动融合
“7号文”明确提出,开发区要成为“本地区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平台”,开发区之间要“形成布局合理、错位发展、功能协调的发展格局”。就北京而言,未来开发区应服务全市“减量双控”要求,努力成为全市产业空间的集聚地,为集中建设区外零散分布、效益低下的产业用地减量腾退提供基础;服务“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要求,努力成为经济发展的新高地,促进产业园区的高端化、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服务“让城市更宜居”要求,努力成为产城融合的示范地,保障人们的乐业、安居。
图1 国家与北京市关于开发区与城市协同发展的总体要求
“7号文”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开发区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全面反映开发区的开发程度、产业集聚度、技术创新能力、创新创业环境、单位土地投资强度、产出率、带动就业能力、经济效益、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能源利用效率、低碳发展、社会效益、债务风险等情况”。当前北京已进入由增量规划向存量、减量规划转型的关键期,作为建设与产业空间的集聚区,开发区自身应转变依赖土地投放的增长模式,聚焦结构调整与质量提升,引导存量产业用地有机更新,依靠科技水平的进步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大幅提高全社会劳动生产率与用地效率。
图2 国家与北京市关于开发区内涵集约发展的总体要求
基于上述价值导向,本文在“部规程”的基础上,新增开发区与城市的协同发展评价、供需关系评价,深化开发区自身发展绩效评价,形成了涵盖“发展协同—内涵集约—供需匹配”3类维度、7个核心议题、15个评价指标的开发区土地利用评价体系。
评价议题1:建设空间集聚。城乡工业仓储用地是实施总规、压缩生产空间的重点对象,但在开发区外,特别是城市开发边界外大量、零散分布,利用效益较低,因此选用开发区外城乡工业仓储用地比重作为评判指标,评判建设空间集聚的现存问题与重点区域。
评价议题2:功能高端有序。围绕产业园区高端化、特色化、差异化的发展目标,分别设置开发区功能类型、产业集聚度、主导产业三项评价指标。

评价议题3:产城互动融合。根据适度提高居住及其配套用地比重、推动开发区职住平衡的总体目标,设置开发区内职住用地比例指标,评判开发区对产城融合的总体需求。
评价议题4:规划实施情况。现行规程采用的土地供应率、土地建成率指标主要考察已供应或已建成用地,但缺乏基于规划目标的实施效果判断,也缺乏针对未实施,特别是可存量更新的用地分析。对此,本文聚焦规划实施与未实施的增存结构,设计规划产业用地实施率、规划产业用地潜力増存比两项指标。
式中,规划产业用地潜力规模包括增量潜力(规划产业用地范围内的现状非建设用地)和存量潜力(规划产业用地范围内的现状建设的用地性质、容积率等,与规划要求相比不合理,需规划实施的用地)。
评价议题5:土地利用绩效。围绕土地的利用程度与建设强度,沿用“部规程”中闲置土地、容积率指标,同时新增已建成工业仓储用地上停产企业占地规模指标,评判工业仓储用地利用的充分程度。
评价议题6:土地产出绩效。高质量的产出绩效既需要高效的产出,也需要投入的创新驱动、绿色节约。产出方面,鉴于严控建筑规模、提高全社会劳动生产率是总规的重要要求,建筑规模的产出绩效更能反映单位空间使用绩效,因此设置产业建筑房均税收(产业用地上单位建筑规模的平均税收)作为评价指标。投入方面,围绕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目标,设计产业用地地均研发投入、产业用地地均能耗、产业用地地均水耗三项指标。
评价议题7:产业规模保障。以预判开发区对全市与各区产业发展的承载能力为目标,设计开发区规划产业用地潜力尚可供应行政区年数指标。
综上,形成面向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开发区土地利用评价体系:
第一,全市产业用地须向开发区统筹集聚。总体来看,开发区外以占全市约70%工业仓储用地,仅贡献全市不足40%的工业总产值,未来需积极引导城乡工业仓储用地向开发区内集聚,腾退区外零散低效用地。
第二,全市开发区总体呈现有序协作格局,但存在一定的产业集聚度低、产业同质化问题。全市开发区总体已形成西北部创新研发、东南部研发制造的差异化协作格局,但部分开发区在汽车制造、装备制造等制造业类型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同质化竞争,主要分布于城市东部、东北部以及南部的开发区之间。全市开发区内产业集聚度总体良好,城市北部、东部的部分开发区产业集聚度有待提升。
第三,全市开发区职住功能有待协调。全市开发区仍以就业功能为主,未来须加强开发区与城市在生活、服务功能方面的对接,同时合理提升开发区内居住与公共服务配套的保障水平。
第一,全市开发区规划产业用地实施率总体达六成,但呈圈层递减特征。中心城区内开发区规划产业用地实施率较高,已超过七成。生态涵养区内部分开发区的规划产业用地实施率不足五成。
第二,中心城区开发区用地强度与产出绩效较高。利用强度方面,中心城区开发区产业用地现状平均容积率良好,建设较为集约,建设相对粗放的主要分布在城市东部、西南部的部分开发区。产出绩效方面,中心城区产业建筑房均税收最高,但城市南部、东部的部分开发区绩效水平不足全市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亟待提效增质。
全市开发区产业用地潜力规模大,并以存量潜力为主。总体而言,如按全市近5年产业用地年均供应规模,开发区产业用地潜力可满足到2035年的全市产业用地供给需求。开发区产业用地潜力中,存量用地潜力占比超过70%,用地供应已总体进入存量用地利用为主时期。
总体来看,开发区规模总量大、创新要素多、潜力资源足,是北京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重要平台,并已总体呈现功能有序的空间协作格局。但部分开发区产业在功能发展与土地利用还存在一些问题,问题在空间上高度重合,主要分布在城市东部、南部,以及东北部,这些区域整体呈现出产业同质化、产业绩效低、工业仓储建设分散、以及用地强度较低等问题。
当前,在北京转变发展方式的深刻变革下,开发区产业用地利用必须在全市压缩产业用地规模、提高产业发展质量、促进职住平衡的总体要求下,立足存量用地提质增效,提高发展的协同、提升发展的质量。
第一,产业总量方面,推进“产业供减挂钩”。腾退城市开发边界区外零散低效的工业用地是落实全市压缩生产空间的关键。在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供减挂钩”要求下,各区应制定产业用地“供减挂钩”管理要求,重点加快城市开发边界外零散、低效工业仓储用地的减量腾退,促进产业用地集聚集约发展。
第二,工业总量方面,保障开发区工业发展空间。“工业是立国之本”。伦敦、纽约、上海、深圳等城市都特别强调对工业用地的保障,划定了工业发展控制线,为支撑实体经济留有发展空间,其中上海市用于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工业用地面积不少于150平方公里,深圳市工业区块线内工业用地不少于160平方公里。建议北京市开展工业控制线划定,参考上海、深圳保障规模,开发区内现有规划工业仓储用地规模不做大的调整,重点压缩开发区外的规划用地规模。
第三,工业布局方面,引导工业用地向开发区集聚。根据各区开发区内规划产业用地潜力资源规模情况,制定差异化引导要求。对于潜力规模充足的区,产业用地供应应主要位于开发区内;潜力规模较为充足的区,产业用地供应优先向开发区集中;有一定量潜力规模的区,应加强开发区内外产业发展的统筹。
第四,职住结构方面,分类推动开发区职住平衡。目前各开发区基本以就业功能为主,建议规模较大开发区,增加开发区内住房供给,原则上都为租赁性住房,建设产城融合型开发区;规模较小的开发区应提高开发区外住房定向保障力度,推进开发区与城市的产城融合建设。上海市高度重视张江科学城产城融合建设,在94平方公里的园区范围内,新增住宅建筑面积约920万平米,其中890万平米用于租赁住宅,计划使张江科学城就业人口就地居住比例由现状10%提高到50%。
第一,增存结构方面,优先推动存量提质增效。开发区进入存量用地利用为主的阶段,建议加强成本控制,逐步提高存量用地供应比重。对于增存并重、存量为主、存量主导等不同类型的开发区,建议差别化设定开发区土地供应中存量占比底线,在一定时限内考核,完善“增存挂钩”机制。
第二,准入条件方面,引导开发区功能协同发展。各区加快制定产业用地准入标准,明确规定入园企业的产业类型、投资强度、用地类型、产出效率、节能环保等内容,提高开发区主导产业的集聚度,降低产业同质化竞争。
第三,供地规模方面,坚决退出绩效过低用地。适度控制现状产业产出绩效过低开发区的土地供应规模,倒逼各区统筹产业发展项目,退出低效产业项目,提升现有存量用房使用绩效。
开发区对于北京实施减量发展、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立足开发区发展的空间规律与特点,构建了面向高质量发展的开发区评价指标体系,评估了2018年北京市开发区土地利用情况。建议未来结合年度城市体检要求,开展开发区年度跟踪评价,更好评估开发区的发展趋势及其对全市高质量发展的贡献与不足。
同时,建议开展开发区产业空间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将全市对开发区的总体调控要求落实到控规管理中。鉴于规划指标的确定与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土地创新能力、土地能耗水耗水平密切相关,未来规划编制必须与产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与管理标准深度融合,实现空间资源与产业转型的有效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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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传皎.王旭.李江.产城融合目标下的产业园区规划编制方法探讨——以深圳市为例[J]. 城市规划,20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