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城边镇:融入城市,功能转型,提升品质
4.1.1加快融入中心城区
建设位于大城市边缘地区,交通便利、设施齐全、环境优美,能分担大城市的居住、产业、行政、休闲等功能,与中心城区联系方便的城市型服务社区。与大城市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吸引力。引入城市型产业,鼓励中小企业进入创造就业机会,吸引城市人口外溢,提高区域活力。
优化交通和基础设施,加强与中心城区的交通连接。加大对城市道路系统的投资和建设力度,以中心城区规划路网为基本框架,主要解决城边镇与中心城区间的交通联系。
逐步完善城边镇的城市配套服务功能,成为大都市区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促使城边镇由传统的边缘城镇向功能完善的城市功能区转化,进而吸引中心城区人才、科技资源及生活居住和消费等向城边镇的扩散、转移。
4.1.2强化城市功能区建设
强化城边镇在城市中的功能定位,根据城市发展需求,打造各类城市功能区(包括居住、服务、工业、生态与开敞空间等),通过积极引导发展多元化、特色化、品质化的购物餐饮、休闲娱乐、文化教育等生活性服务业及国际展贸、总部商务、研发设计等专业化服务功能,通过城市更新改造、开放绿色廊道和公园节点的构建,着力打造生活舒适便捷、生态景观怡人、公共安全良好的环境,构建适宜居民生活-工作的宜居城市空间。
集约节约利用增量土地,利用新增用地建设城镇新中心及城镇公共空间的核心载体,通过城市综合体等高效开发模式,发展创意产业、总部经济、文化休闲、商务金融等快速增长的新兴产业,使得新增区域成为引导城镇功能拓展、空间形态优化和生活水平提升的关键催化剂。
4.1.3提升城镇空间品质
生产生活生态融合。立足现有空间格局,充分考虑产业的转型升级、空间品质的提升与城市品味的塑造,并满足其相应的空间需求,整合各类优质空间要素,调整优化生产空间、服务空间、生活空间及生态空间的相互关系与布局,构建多层次、多元化且结构清晰的城市空间格局。
空间有机有序发展。增强城镇空间的系统性,通过交通和功能区带动城市格局优化。分别从存量和增量上优化发展。重点盘活存量空间,提升空间效益,优化空间品质。高效利用增量空间,打造新型功能,引领城镇空间有序发展。
土地整合,城市更新。通过统筹整合城镇现有的土地资源,优化用地布局,形成集约高效用地的引导机制,转变土地粗放型的利用方式,从分散到集聚,实现土地“增量”增长到“优质”增长,构建紧凑、集约型城市型空间。积极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企业的生产效率,优化居住-生活环境,提升城镇的整体形象。
4.2城郊镇:区域统筹,强化节点,完善配套
4.2.1加强与中心城区和产业平台的联系
强化城郊镇、中心城区、产业平台之间功能、经济、交通的联系,加强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的流通,构建互利共生的要素循环链条,形成区域发展合力。
强化区域交通连接。保障对外快速联系快速便捷,一方面增强与区域大城市及周边交通衔接,协调城镇与区域性交通干线的衔接,促进城镇融入大都市区,另一方面要协调与周边镇交通联系,加强对周边镇的服务能力。
市政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充分利用周边重点平台的设施基础,加强与周边地区基础设施的协调对接,实现区域基础设施资源的共享,共同打造大规模的产业基地和发展平台,推动更大区域产业集群的形成。
4.2.2打造城市发展的重要节点
基于现有产业基础和相关规划政策指引,确定城边镇未来将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凸显产业平台与重大项目的区域引领和经济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发展新兴产业,通过专业产业平台的建设,形成城市发展的重要战略节点。
设施多功能化转型,产业专业化发展。以产业园区为载体,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引入资金、人才提供窗口。同时打造产业平台,从产品规模化生产基地向技术创新基地升级,调整产业结构,形成城市郊区专业化功能区。
产城融合,通过产业促产业新城发展。首先由城市政府利用大区域交通建设带动吸纳更多人才和企业进入,然后培育产学研和专业平台,让研究机构和行业组织成为大项目与周边企业之间的纽带,形成产业组团。最后镇区政府通过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和环境配套改善,创造本地就业机会,提高本地居民收入,从而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形成良性循环,促进城郊镇独立发展。
4.2.3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保证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多元性和合理性。一方面要提高商业设施的档次和规模,以便吸引市区高端人才进入城郊镇;另一方面要增加布局公益性公共设施,营造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社区服务全覆盖。在新增建设上注重中心商务区、高级住宅区、公共服务等原来较为薄弱的城镇功能的布局与配置,提升城镇空间品质与设施配套。
增加镇级财政支配能力或市级财政支持,提高镇域完善设施的能力。通过城市项目与地方城镇分成、城郊镇公共服务补贴等形式,提高城镇投资公共服务设施的能力,避免出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由开发商投资的职能错位情况。
4.3远郊镇:挖掘特色,产业升级,连片发展
4.3.1挖掘地方特色
加强城乡差异化发展,发掘资源优势,营造地方特色。重点利用农业、森林、温泉等特色化的资源,突出自身的资源优势,探索与城市不同的发展模式。
规范整合发展,合理开发,提高农民收入。规范开发经济性资源,一方面要加强政府对开发企业的监管,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另一方面应支持与引导当地农民参与开发,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
4.3.2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保护环境,优化第一产业。一方面要发展特色农业,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实现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同时注意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积极发展品种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延伸农业产业链条。
资源转化,培育特色产业。走农业产业化道路,通过规模化、品牌化的路径,优化农业发展。适度发展轻工业,结合地形地貌,融合自然环境,布局环境友好的轻工业。培育特色旅游服务,打造以山水田园、专业农产品和工艺品为特色,以休闲度假和乡村体验为目的特色服务型城镇,形成如旅游镇、特产镇、工艺镇、文化镇等专业化城镇。
4.3.3与周边城镇协调发展
互利同赢,加强区域合作。加强远郊城镇之间的经济和空间联系,形成城镇组团,共同培育组团的综合服务能力、高端要素集聚能力和区域辐射带动能力。引导生产要素向镇区集聚,共同打造有规模的服务中心,带动周边发展。加强镇际沟通,利用镇区的设施和资源,推动更大区域产业集群的形成,实现区域生产、供应、销售的一体化。
生态环境共保共治。统筹划定区域生态协调区,共同保护区内山地、林地、河湖以及绿化植被,避免过度开发建设,协调区域城镇对河流、大气、生活垃圾治理的统一行动,相邻城镇共同实施景区绿化、生态绿地、绿色隔离区、生态廊道和绿地斑块建设,构建区域性的生态高效的园林绿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