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研究涉及 30 个区县,多达 78个项目,其中总体城市设计22项、详细城市设计56项,且评估对象具有布局分散、项目繁多、时间跨度长和不同阶段不同要求等特点。由于评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总结既往经验,并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分析先前工作值得延续与需要改进的方面,以更好地指导今后区县城市设计工作的开展,故笔者综合运用个案分析、分类研究、汇总类比和量化评分等评估方法,高标准、高要求地审视近十多年来城市设计成果的实效性。
具体研究方法为:
(1) 项目统计。对近十多年来重庆市局组织开展的城市设计进行列表,分总体城市设计、详细城市设计两类。
(2) 项目筛选。过去十多年总体城市设计共编制了31项,其中有9个区县没有编制总体城市设计,有 6 个区县重复编制了多版城市设计,本次评估针对已编制总体城市设计的22区县,每个区县选择一个总体城市设计(重复编制的区县选择最新一版)进行评估,总计22个;详细城市设计共编制了 86 项,排除 20个未交成果的项目、6个中止的项目、4个乡镇的项目,对剩余56个有条件分析的城市设计项目开展评估。
(3) 城市设计本身情况统计分析。总体城市设计主要从规划面积、表达方式、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区范围一致情况、划定重点地区情况、归纳城市特色情况、山水格局保护情况、是否有强制性条文和图则等方面进行统计分析。
详细城市设计主要从规划面积、新旧城类型、包含重点风貌管控区情况、是否包含文本、文本中是否明确强制性要求、是否有图则及是否达到重点地区精细化管控深度等方面进行统计分析。
(4)城市设计内容法定化程度对比研究。总体城市设计与相应的总规进行对比研究,主要包含是否通过人大审议、是否纳入总体规划专章和公共空间体系的法定化程度等方面;详细城市设计与相应的控规进行对比研究,主要包含功能布局、路网结构、公共开敞空间、空间形态和建筑风貌等方面。
对各因子的落实情况按照好(80%)、较好(50%)、一般(30%)、无落实(0%)4个层级进行评分,既可方便地统计各个项目的综合评分,也可综合分析各要素的整体实施情况(表1,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