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注册城市规划师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规【2016】11号)文件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自即日起,停止接收注册城市规划师各类注册(登记)的电子和纸质材料,停止办理原受部委托的各类注册(登记)的审核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2016年3月25日
文章来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