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各国空间规划体系来看,空间规划层级越高,战略性、原则性越强;层级越低,管控性越强,对具体开发建设行为的法定约束作用越强。国家和区域层级的规划或政策一般关注核心空间要素,例如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环境质量控制和灾害防范、区域协调等。
基层地方政府(多为市镇一级)的规划则关注具体规划建设和管理,侧重可实施性,将规划作为空间管控、项目审查和核发许可的依据。
以法国为例(图1)。国家层面的公共服务发展纲要(SSC)主要针对全国9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高等教育与科研、文化、卫生与保健、信息与通讯、客运、货运、能源、自然与农业用地保护、体育)提出指导意见。
大区层面的空间规划指令(DTA)是由中央政府针对特定战略性地区编制的地方规划文件,包括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选址存在障碍的地区,以及面临较大人口压力、土地短缺或生态风险的地区,介于战略性规划与开发控制性规划之间,以落实中央政府针对这些地区的空间规划目标和指导意见。
在最基层的市镇(或市镇联合体)一级,则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和实施地方城市规划(PLU)(用于制定发展规划以及通用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市镇地图(CC)(适用于规模较小、没必要制定全套地方城市规划的农村市镇)或城市规划国家规定(RNU)(由国家为缺少地方城市规划的市镇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