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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发展的时空进程中,巴黎大改造的核心围绕着空间重构和“破坏性的创造”。18世纪末的法国大革命毁灭了旧体制,城市空间产生了剥夺与没收,特权空间得到释放。在这个空间革命的过程中,城市的服务对象发生了变化:不再只是服务于专制时代的国王、贵族,而是转向更多人(在当时是布尔乔亚阶级)的需求。19世纪中期的奥斯曼工程更为激进,大规模土地整理和重划借由制度体制和法规实现了空间驱逐,形成了规则性的空间组织。这种方式跟20年前国内普遍提倡的“经营城市”、“级差地租”的造城理念类似,即资本通过空间生产兑现城市空间价值,通过建造更高、更大体量的城市建筑,让使用价值发生变化,产生更多利益和价值。这个现代理性和经济逻辑的过程也伴随了多目标的行动和追求,也创造了一整套公共开放空间、沿街商业系统,并且定义了现代城市住房的形态。
建筑业一直是巴黎经济的传统支柱产业之一,奥斯曼上台后更是大力发展房地产市场。1851~1856年巴黎市政府强制使土地再出售,推动了房地产投资,承包商为获取资本以购房抵押债务的形式举债,到1852年在塞纳省这种抵押债务就达到8亿法郎。拿破仑三世也在这一年成立了土地信贷银行,为房产商提供更多的贷款,进一步刺激了房地产市场。投资随之纷至沓来,大银行、保险公司也都开始疯狂投资房地产。投资于里沃利大街的房产在1856年带来8.22%的回报,1857年达到9%,1860年达到8.69%。而巴黎的人口急剧增长,约从1851年的95万人增加到了1856年的113万人,1870年则达到200万人。这都给投资房地产一个很大的推动力。房租也不断攀升,在整个第二帝国时期达到了300%的涨幅。而此时工资水平却基本未变,因而巴黎市民的居住问题大大恶化,房东和房客的关系紧张,穷人住房难更是成为头痛的大事。
奥斯曼传统的“分层混合居住”。在后现代城市尝试族裔碎片化居住(如洛杉矶)和小区内混合居住(牵扯到与物业费相关的公共设施怎么维护和分配的问题)均呈现瓶颈的时候,又被建筑研究者拾起并反思这种做法在现今的可适应性。但如果仔细研究这张图片会发现,这时建筑的“前后”空间分配依然保持着中世纪的传统——进深狭长,楼梯位于建筑的后侧。只是说奥斯曼改造中尽量缩短了房屋的进深,同时增加天井用以增加采光和通透度。
奥斯曼的房屋改造首先增加房屋的数量。从1852年末到1859年末,巴黎市内有4349户房屋被拆迁,其中2236户是被强制购买,2113户是由地主为获取更高租金而同意进行重建。然而在同一时期,9617户新房屋被供应到市场上,净增5268户。被拆迁的房屋包含25562套,而新修建的房屋则能够提供58207套,甚至更多。奥斯曼在任的前七年,新建的房屋能够容纳17.5万人。1866年的人口普查时巴黎有182万人口,到1870年初城市的房屋容量则达到207万人,这对于人口膨胀中的巴黎起到重要的缓解作用。奥斯曼“在位”的17年中,共有19730座房屋、12万所住处被摧毁,但被3.4万套新房和21.53万处新住宅所取代。
1553年Olivier Truschet和Germain Hoyau绘制的巴黎地图局部,可以看到中等密度下的传统中世纪的街区,房屋正面面向街道,进深较为狭长,地块中间有庭院。当人口进一步增长时则增加道路分割地块。
在澳大利亚墨尔本旧城区的规划(同样是1850年代)中也依然考虑到了这一中世纪传统,由于没有旧城而更加方正和明显。为了小型资本更容易开发房产以及尽量减少“浪费空间”的中心绿地,地块在规划中即被分割成100mX200m。(图片来源/谷歌地图)
旧城格局已定的巴黎其实并未进一步切割街区,而是减少房屋进深,增加天井。其中一个原因为墨尔本的个体开发商较多而巴黎的政府和大型金融机构投入占比较大,“买得起大地块”。这也是英国“殖民帝国主义”和法国“高利贷帝国主义”表现在金融节点城市空间上的区别。(图片来源/谷歌地图)
奥斯曼在大力推进住房建设的同时,也保障低收入租户的利益。法律规定,对于贫困的房客,不管其租金多少都不能再收取房屋税。巴黎市对于那些租金在250法郎以下的租户不收取个人税和财产税,符合这一标准的住户达到109634户;而租金在250法郎到1500法郎之间的203277个住户则被免除部分税款。通过社会救济措施,虽然租金上升相当快,但对于穷人租房还是有利的。同时,市政府还推广了一批针对工人的福利房,尤其是拿破仑三世亲自督促推动“工人村”的建造,以增加工人住房。市政府通过提供这些住房保证了工人群体的基本福利和最低生活标准。
巴黎社会住宅建设史
■内城建设阶段
3-7, rue Jeanne d’Arc,1880年建成
19 世纪晚期最先出现的形态被称为“ 慈善社区”(Les sociétés philanthropiques / Philanthropic societies),为工人的居住空间提供“小资产阶级”的供水、煤气、采暖、厕所等,并保证各层均等化。
117, rue de Belleville,1908年建成
1905年,罗斯柴尔德基金会用一大笔资金组织工人建筑设计竞赛,提出设计一种全新的城市形态和组织单元,为各户提供更加充足的日照和通风。围合加上中庭绿地的建筑形态被抛弃,形成了开放的封闭街区概念。工人群体从具有纪念碑感的入口进入自己的街区内部,而后分散回到各处住宅中。每个入口设有门房和检查设施,提供安全配套服务。这时开始出现社区共同体的意识,洗衣房、浴室等被集中布置于这些“岛屿”中。1912年,Bonnevay法规范了HBM建设中一系列必备要素:
1.每个社区都要为超大家庭提供可出租房屋;
2.每套住宅中必备水、煤气、厕所、厨房等配套设施;
3.社区物业公司由公共机构管理。
1912 年,巴黎市根据罗斯柴尔德基金会之前的模板举办了另一届工人建筑设计竞赛,面向极度贫困(HBMR,基本型,Rudimentary Class HBM)和大型家庭(HBMO,普通型,Ordinary class HBM)的工人阶级底层群体。
137 boulevard de l’h?pital,1922~1926年建设
1914年,巴黎廉价公共房屋市场(OPHBMVP,L’Office Public d’Habitations à Bon Marché de la Ville de Paris/ The Public Office of Houses in Cheap Market of the City of Paris)建立,以管理HBM建设。一战打乱了建设进度,因此1921~1925年相当一批项目被冻结。一战之后,社会住宅市场极度稀缺,“实验性社会住宅”开始进行体量更大的建设,并且复制进程也加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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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外建设阶段
1927~1939年HBM建设
1919年拆除梯也尔城墙时释放了大量的城市土地,因此在1926~1939年借由经济的“大繁荣”时期形成了一波HBM建设热潮。1923年中等租金建筑(ILM,des Immeubles à Loyers Modérés/Moderate Rent Buildings)立项,1928年由Louc heur Act覆盖至中等收入群体,提供原“小资产阶级”住宅的一切服务。它也是“高级经适房”(HBMA,HBM de type Amélioré/ HBM type improved)的一种,服务于“未来将成为中产”的群体。
1945~1950年(以及更晚近)
基于战时HBM模型的战后重建二战后的HBM由重建和城镇化部(MRU,Ministère de la Reconstruction et de l’Urbanisme / Ministry of Reconstruction and Urbanism) 推动建设,提供各种形态和质量的社会住宅(HBMR、HBMO、HBMA、ILM)。同时更多新技术也被运用于建设。
历史上始终存在着 “两个巴黎”。奥斯曼时代的工业向外迁移,工业时代的城市化形成了人口集聚。包税人城墙外(建于1784~1791年)与梯也尔城墙内的圈层空间内的城乡过渡地带大多是未经整理的土地,使受惠于低税收与享受城市便利成为可能的同时埋下了环境和社会问题的种子。1920年代,现代主义建筑运动兴起。这一时期,“城市”已无法独占历史发展的主角,它被战争的严酷锋芒掠夺。1919~1929年间,争议之下梯也尔城墙拆除,问题进一步落在如何利用城市空间资源上—建造社会住宅(Habitations à Bon Marché,简称HBM)。
Bonnier指导下的拆除梯也尔城墙计划剖立面图
梯也尔城墙建于1841~1844年,位于巴黎城内的部分包含一条10~40米宽的军用道路,150米宽、39公里长的墙体,94个堡垒和52道城门。城墙外部有250米宽的非建设区。城墙在普法战争中已失去了作用,到了20世纪初期则成为了巴黎市民的休闲用地。城墙外部的非建设用地被各种非正规使用占据,如工厂、农田等。1919年4月19日颁布的“城墙拆除法”规定,城内部分的用地中25%用于经济适用房(HBM)的建设,城外非建设区作为绿带受到保护。
未拆城墙时的庞坦地区(在巴黎东北方向)
约1900年左右,在城墙北段远眺墙外圣旺地区(也是现在的圣丹尼西边)的工人临时住宅。
1920年代,拆除城墙后Chaumont门的HBM建设。“墙外”的空间尚未被非正规建筑占据。
奥斯曼街区因其超高的容积率而备受国内媒体赞扬,认为土地集约、利用高效。但很多建筑师、城市规划者指出,单个街区的指标并无说服力。“小巴黎”地区绿色空间严重不足,街区内院因缺乏管理而变为垃圾场或者被非正规使用(如储物间)占用。HBM的规划理念的出发点,是希望让居住者享有更多可达的、位于社区周边的绿色空间以及更完善的居住采光环境。仅有最简易的HBMR类(基本型)社会住宅采用了与传统街区类似的布局,并以降低容积率为己任。此处的比较也是基于各类HBM与传统街区同为7层以下住宅而言,点状超高层住宅被排除在外。但建筑形态学的研究已证实,7层是“凹街区”比“凸街区”容纳更多建筑量这一命题的极限。如果“凸街区”超越这一层高范围,同时将人均绿地率考虑进来,那么“凹街区”的“超高容积率”将失去优越性。这是“二战”之后,土地资源稀缺的国家和城市放弃了美式的“广亩城市”和传统街区,选择了“光辉城市”这一发展范本的决定性原因。
不同街区形态的住房容积率比较
与奥斯曼街区相比,HBM街区非住宅建设空间的分配偏好
社会住宅在此时开始强调公共性和整体性,具备形式上的规则和统一,是更小尺度上建立城市空间单位和居住组团,有散步场所,避免嘈杂,这里的公共性有一种内向性,类似上海的曹杨新村。
巴黎地区主要的社会住宅形态和公共空间特点
1926~1936年间巴黎社会住宅的形态偏好变迁
如果再深入到现代公寓的最小空间切片中,作为现代文明的产物,城市家庭独立的居住单位也不再以差序格局来决定,而是由功能来决定—包含全配套的辅助住房设施,以客厅为中心,包含现代厨房、卫生间,卧室、阳台等,更衍生出美学等的需求。具体内容请看下篇剧透。
文/城市中国
本文编自《城市中国》第085期《巴黎悖论——重回城市本质》和《重识巴黎:土地整理和居住空间上的激进城市》中“从奥斯曼式住宅到现代住宅的变迁部分”。资料来源和更多内容详见《城市中国》杂志。085期部分内容可在微信浏览,请点击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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