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期呈现陆地城市化趋势,海洋意识薄弱。中国文化起源于农耕文明,对海洋一直是敬畏的。与大部分城市一样,深圳快速城市化的发展历程沿袭了中国以黄土文明为主的传统发展理念,以陆域土地拓展为基础,海洋意识薄弱。围填海作为海洋管理的重要工作,为城市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是从本质上分析围填海仅仅是把海洋变成土地,是向海要地的过程。
同时,人们对海洋认知很少,海洋基础调查近几年才开始全面开展。以往深圳城市总体规划不涉海,海洋仅作为城市的边界而非空间资源。市民也难以亲海、入海,使得深圳海洋文化意识的形成相对缓慢。
(2)陆海规划体系差异明显。陆域规划与海域规划在管理体系上差异明显,是陆海矛盾的成因之一,主要表现在规划管控思路及审批事权的差异上。
从规划管控思路分析,陆域规划偏重全盘规划及事先布局,审批后再进行出让开发,各功能协调性比较好,已经形成了从总体规划到法定图则、城市设计层层递进的规划管控体系,管理相对精细化;而海洋规划主要为海洋功能区划,偏重行业规范管理,以项目申报用海的工程审批为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即可审批。
从规划审批事权分析,陆域规划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事权统一在市政府;海洋规划以国家及省级政府为主导,事权集中在上级政府,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导致地方很难更改与介入。
(3)陆海管理的条块分割明显,缺乏协调。陆海交接的海岸带地区管理事权分散,条块分割明显,缺乏协调。海岸带管理涉及市海洋局、经贸信息委、人居环境委、文体旅游局、交通运输委、城管局、水务局、海事局等多个部门的工作边界及权限。单一部门主导建设更表现出问题考虑的局限性,如省级交通部门主导的沿江高速公路成为西部沿海的栅栏。水务部门主导的海堤建设更多考虑海洋防灾,硬质化严重,滨海景观及公众亲海诉求难以满足,部分海堤工程甚至直接建于沙滩上,造成沙滩流失。分别由海事部门、市交通运输部门、市文体旅游部门管理的航道锚地、港口和沙滩等也存在一定的空间矛盾,但由于事权划分不够明晰,相关的管理冲突难以有效协商解决。
还有一些涉及区域合作的管理领域,如珠江口的水环境治理等问题,涉及到周边众多城市的纳污,必须从区域层面建立合作机制才能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