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长三角形态和规模的多中心性对区域规模的定义高度敏感。
ii.形态和功能多中心衰减趋势的差异反映了长三角城市所承担的区域职能比所承担的总体职能(区域和国家)更均衡。
iii.迭代多中心曲线的拐点,清晰的识别出不同城市在塑造长三角多中心构造的角色差异。其中,第一层次包括上海、南京和杭州,它们奠定了长三角多中心的基础;第二层次包括合肥、宁波、苏州、无锡、宁波、南通、绍兴,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多中心的建构;其他城市为第三个层次,没有显著的影响区域整体结构。

(2)长江经济带其他城市群多中心性测度 (fig 4, table 1)
根据其它七个城市群形态和功能迭代多中心的测度,可以归纳出多中心发育的三种主要模式(关于所反映的具体区域发展特征,参考原文):
I:典型的单中心结构
迭代曲线特征:较低的初始值,然后随着城市加入,有显著上升趋势。
代表:除了成渝和长三角以外的其它城市群的形态多中心性。
II: (所有城市相对均衡的)特殊多中心结构
迭代曲线特征:较高的初始值,然后随着城市加入,保持平稳或波动。
代表:长株潭和皖江城市群的功能多中心性。
III: (包括中心城市和其他城市的)一般多中心结构
迭代曲线特征:较高的初始值,然后随着城市加入,有明显的衰减趋势。
代表:其它区域的形态或功能多中心性。

研究发现,在多中心定量研究中,如果没有提前对哪些/多少城市应该纳入分析进行仔细甄别,任何多中心定量测度结果都可能是受学者‘预先’的城市选取所决定。
迭代多中心的分析框架还可以帮助我们识别城市角色和辨识区域多中心构造。
行政意义上,城市群范围的界定可能面临类似的问题。区域范围的‘行政划定过程’掺杂了各种动机,而不同的区域范围代表着不同的区域构造和一体化程度。哪种区域划定最能发挥区域整体的效益,是需要进一步探讨的工作。
研究也存在很多不足,比如城市数量选择和如何定义城市密不可分;比如迭代多中心拐点判断城市角色的理论和统计依据需要深入探讨;以及使用其它城市中心性的定义或不同的测度方法,也会产生不一致的结果。这些都充分说明,多中心定量研究的技术和方法还不够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