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源自网络。
传统文化在中国古代城市研究中发挥的显著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以元大都为例,以往研究中《考工记》和《易经》对认识和诠释元大都的规划理念和方法方面体现了“形而上学”文化价值。本刊第2期刊登了赵春晓的论文《中国古代研究的传统文化策略——以元大都宅地平面空间模式研究为例》,采取不同于以往此类研究的文化诠释策略,采取基于建设实践的基础因素——田亩制度,也就是以土地面积单位“亩”来确定宅地大小的方式,来探讨蒙、汉传统文化在元大都规划建设中发挥的基础作用,从而展示传统文化在古代研究中的复杂性以及研究中应对其采取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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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都宅地平面模式与中国传统田亩制度的关系
元大都宅地面积标准在《元史》中有所记载,至元二十二年(1285)二月壬戌,元世祖忽必烈“诏旧城居民之迁京城者,以赀高及居职者为先,仍定制以地八亩为一分,其或地过八亩及力不能作室者,皆不得冒据,听民作室”。从这条记载中可以看出元大都宅基地面积是以8亩为标准的,而至于8亩面积的宅地边长却失于记载,从而无法获得宅地的平面形状。不过,民间流传的一句谚语——“长十五,宽十六,不多不少正一亩”——为研究8亩宅地的平面形状提供了线索。同时,这句谚语的来源可以追溯到汉代的《九章算术》。在《九章算术》中的“方田”一节有如下记载:
“今有田广十五步,从十六步,问为田几何?答曰:一亩”。
也就是说15步x16步作为整1亩的地块划分方式经历了长期的历史检验,在两千多年来一直在实践中被劳动者熟知和使用。这就为元大都面积“八亩”宅地的平面模式研究指出了新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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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亩一分 ”宅地的平面模式
首先,15步x16步这一田亩制度对有明确边长记载的元大都宫城、太史院的用地规模的解读是有效的。现存有关元大都建筑用地规模的记载有两条,一个是《南村辍耕录》摘录《经世大典》的元宫城规模“东西四百八十步,南北六百十五步”(图1);另一个是《太史院铭》记载元大都太史院“垣纵二百布武,横减四之一”(图2)。从这仅有的两条记载用地规模的数值中亦可看出以15步x16步为基本空间单位的痕迹,宫城东西长度是30个“16步”即480步,南北长度是41个“15步”即615步,面积则是30x41=1230亩(图3);徐苹芳对太史院用地规模“垣纵二百布武,横减四之一”的解读是200步x150步,则200步=16步x12.5,150步=15步x10,其面积为12.5x10=125亩(图4)。虽然太史院用地的一个边长200步并不满足“16步”的整数倍,但是计算结果反映出其实是12个“16步”和半个“16步”,也就是1个“8步”,这不应该只是巧合而不是出于有意的设计需要。
▲ 图1 | 《南村辍耕录》书影
Fig.1 Copy of Farming in Nancun Village
▲ 图2 | 《国朝文类》书影
Fig.2 Copy of the Collection of Artticles of the Yuan Dynasty
▲ 图3 | 元宫城平面模式
Fig.3 The plane model of Yuan Palace
资料来源:笔者自绘。
▲ 图4 | 太史院平面模式
Fig.3 The plane model of Taishi Courtyard
再把1亩=15步x16步这一平面模式运用到“八亩一分”的宅地上,就可以得到一个边长为2x16步和4x15步,即32步x60步的矩形。这个矩形的面积为1920步2,以1亩=240步2换算合整8亩(图6)。这一平面模式不仅符合整数“八亩”的要求,而且还便于在其中划分出更多整亩的用地,为“地过八亩及力不能作室者”根据需要灵活分配,而不失元大都平面空间模式的整体秩序。
▲ 图6 | “八亩一分”宅地平面模式
Fig.6 “Area of 8 mu for each one” model of homestead
维克托若娃在《蒙古的居民点和住宅的民族文化特点》对这种集住宿营方式的社会学观察“按传统习惯,在第一排(南面)最西头的蒙古包位置,要留给本集体中年纪最大、最受尊敬而有社会名望的成员占用。……其次各排的蒙古包,就依次整齐地排列在头一排和首位蒙古包的后面。它们的入口,总是朝向南面。各居住单位组成的街区,并没有垣墙,而且都呈长方形主要街道,也像旧式‘苏木中心’那样,有两排大型或小型的建筑物系列,一般都是由西向东延续,它们的出入口,也像城市的建筑物那样,都朝向南面” 最后分析指出由此可看出蒙古族家庭的传统居住组织方式随着家庭人口增加必然造成南北短东西长的街区空间模式,这种条状街区也是短册型、背靠背的宅地划分方式(图5)正与上文的宅地模式相符合。
▲ 图5 | 大库伦的鸟瞰
Fig.5 Bird’s eye view of the Great-Kh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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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胡同间用地平面模式与“32步x60步”
通过考察现存北京现存具有元代特征的胡同间用地规模,来检查这一平面空间模式是否能够与其契合。
《三至十四世纪中国的权衡度量》中列举了历史文献考证堪比得出元尺长度有以下四种:①41.1厘米/尺或41.25厘米/尺、②39.5厘米/尺或37.1厘米/尺、③38.35厘米/尺、④34.7厘米/尺。其中除了④34.7厘米/尺的尺长外,其与尺长均与通过考古勘测的大都城周长28600米与文献记载元大都周长60里以1里=240步、1步=5尺换算得出的尺长0.397米/尺极为接近。本文接下来的讨论将以元尺长度为38.3~41.1厘米/尺来计算。
张杰、霍卫测量了南锣鼓巷、西四、东四地区3个街区的胡同间用地南北距离,计算得出平均长度为71.85米,同时指出他们发现北京城中宅基地东西向的常用模数为120米(图7)。 那么采用上文列举的赋税尺和官尺尺长对这两个数据还原,分别可以得出:
胡同间用地的南北长度:71.85米÷38.3~41.1厘米/尺÷5步/尺≈35~37.5步
宅基地东西向常用模数:120米÷38.3~41.1厘米/尺÷5步/尺≈58~63步
▲ 图7 | 北京胡同间地块模数示意
Fig.7 A schematic diagram of the block between hutongs in Beijing
换算结果可以看出北京现存胡同间的用地基本模式是南北长度为35~37.5步、东西长58~63步,这一组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32步x60步的平面空间模式。虽然其南北向长度最小值35步与本文主张的“32步”相比在数值上多出3步,合6米左右,但是必须要说明的是71.85米的数值源于对现存胡同间用地测量后计算的平均值,而32步x60步的平面空间模式是一种规划的理想模式,这一模式落实在建设实践中就会由于各种人为或自然的原因产生一定的偏差,尤其是南北向长度更容易受到历史变迁中面向街道的一面出现的改建侵街的影响,就像今天的北京胡同间的用地会出现宽窄不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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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元大都“八亩一分”的宅地的平面空间模式正是基于劳动人民长期实践总结的 “长十五,宽十六,不多不少正一亩”的传统地亩制度谚语,通过8个这样的整1亩地块组合构成了满足蒙古游牧传统家庭社会组织方式的南北长32步,东西长60步的矩形平面空间模式。因此可以看出,无论是《考工记》还是“地亩制度”又或民族传统文化在古代研究实践中的意义和价值不仅在于其“形而上学”的象征层面,还在于为古代城市具体的规划建设实践研究提供着更深层的启示作用。
撰稿:赵春晓。
本文为第八届“求是理论论坛”征文学生组获奖论文。
全文见《》2019年第2期P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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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人说不能很方便找到我了
其实把咱们“城市规划”置顶就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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