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占”时期后期到民国时期,青岛又形成了城镇边缘带外边缘带,形成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铁路线调整、山地地形以及民国时期经济萧条阶段的公共设施建设。
德国在青岛最初规划的铁路线是半圆形的,导致沿线周边用地难以使用。后来铁路线被调整为南北平直走向,这使得城市被分隔,由此形成了青岛城镇边缘带外边缘带的西侧部分 。“德占”时期后期青岛经济繁荣,新版规划将港口东侧用地规划为港口城区,并采用“蛙跳式”组团发展模式。当时的城市设计也遵循西特城市设计理念,将山体冲沟作为非建设用地和城市组团的间隔带,构成了青岛城镇边缘带外边缘带的北侧部分。这一区域在“日占”时期被改建为新城(新町)中心,并利用公园、医院、学校和商业街等多种公共设施进行填充。相对于周边住宅区,这里的公共建筑密度更低,因此仍能保持城镇边缘带的特点。
在民国政府收回青岛主权后,推出了“房捐”政策,使城市发展速度骤降。但是,民国政府却利用地价低廉的机会建设了大量公共设施,如体育场、大学和寺庙等。20 世纪 30 年代,随着经济的复苏,青岛建设了大量低密度住宅 。这些住宅建筑采用独立式的形式,层高不超过 3 层。公园绿地、体育设施及低密度住宅区等构成了青岛城镇边缘带外边缘带的东段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青岛城市规模显著扩大,民国时期形成的外边缘带内区域已经成为历史城区的核心地区。
20 世纪 80 年代后,青岛历史城区内的开发建设增多,所幸原有建筑密度很低,且当时的高层建筑尚少,城镇边缘带仍能基本保持整体性和连续感。20世纪90年代,青岛出台了《青岛城市风貌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划定了“城市风貌保护范围” 。其西、北边界与城镇边缘带内边缘带北部重合,城镇边缘带外边缘带东侧部分也被完整地保留在保护区内。《青岛城市风貌保护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不得拆除风貌建筑,一般历史建筑的重建也禁止改变原体量和造型风格,这就充分保护了城镇边缘带内边缘带和外边缘带东侧部分。
青岛城镇边缘带外边缘带北侧最为脆弱,破坏也最为明显。尤其是2005年后,高架快速道路的建设导致大片低密度住宅区被拆除,并进一步刺激了旧城更新。目前该地区的低层历史建筑所剩无几,高层住宅大量出现,城镇边缘带外边缘带北段基本消失,城市空间整体结构也被破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