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割裂的城乡发展观、不可持续的产业发展观、不科学的政绩观和滞后的规划观,这些传统乡村发展观在中国乡村发展实践中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不利于乡村的可持续发展。随着国家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和城镇化发展模式的转变,有必要对传统乡村发展观进行调整甚至纠正。本文剖析了传统的乡村发展观的几种表现形式,提出应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乡村的科学发展。
关键词 城乡二元结构;城乡统筹;乡村发展;乡村规划
1 割裂的城乡发展观
长期以来,中国城乡经济发展一直存在着“城乡二元结构”,城乡发展失衡,城乡差距偏大。改革开放前,国家通过工农产品的“剪刀差”挤压农业,国家财政支出向城市偏斜,积累了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资本;改革开放后,这种局面仍然存在,总体上仍然是“以乡养城”,工农差距和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事实上,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初期也有类似经历,即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而在工业化达到一定阶段后才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和城市支持农村,最终才达到工农和城乡的协调发展。)中国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长期处于“被割裂”的状态。
然而,在发展实践中,这种割裂的城乡发展观阻碍了乡村经济发展的步伐,延长了乡村自我封闭的状态。中国农村经济与城市经济长期分割,农业生产经营与非农业生产经营尤其是工业和服务业的联系薄弱,这样很多农村地区的发展就徘徊在小农经济阶段的自我封闭状态,使得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
割裂的城乡发展观还体现在,对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地位和作用的片面认识。在当前中国的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大量的农民,尤其是青壮年农民拥入大城市,而其子女和老人多被留在农村,使农村出现了大量的“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由于没有父母的照料,孩子的学业多有荒废,有的心理不够健全,已成为影响当前中国农村发展的重大社会问题。很多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几乎看不到青壮年人的身影,十分荒凉。这种状况不由得使人对城镇化进程中村落的何去何从以及农村的地位和作用进行反思。如果认为城镇化就是使大量的农民流入大城市,显然是一种只考虑城市一极而没有考虑农村一极的狭隘思想。农村的发展还是要依靠内生的力量并实现其现代化,最终形成现代化的农村与发达的城市文明相媲美的局面。江苏的华西村、山东淄博的万杰集团、湖北咸宁的官桥村八组、黑龙江的兴十四村,以及浙江大量的以发展产业集群为特色的村落,无不是依靠内生的力量而获得发展,它们不仅可以和城市相媲美,其吸引力和村民内心的优越感也丝毫不亚于城市。当然,村落如何依靠内生的力量获得发展,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课题,它涉及领导人的能力和观念、村民的素质和意识、民营经济的力量、经济的历史发展基础、人才储备等各个方面。但是,适当强调和寻求内生的发展动力,而不是一味让农民涌入城市,无疑是实现乡村发展的第一步。
农村与城市的融合发展观,包括了城乡之间经济交流、文化交流和社会交流,具体如产品交换、市场共享、信息流通、人员往来、文化合作等,在融合的过程中,真正惠及农村地区。农业与城市的融合发展观,包括三层含义:一是,城市非农产业部门可为农业发展提供服务和帮助,如优质化肥、农业机械,以及金融、物流、咨询、销售和农业科技人才培训等服务;二是,大量农产品的终端市场在城市,大量的城市人口或城镇化人口会购买大部分的农产品,因此,农产品的市场供应应和城市对农产品的需求密切联系在一起,这种市场导向会极大促进农村的发展;三是,现代新农业的发展思路,应该强调把农产品深加工与现代工业结合起来,把发展新农业(如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和旅游农业等)与发展现代服务业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农业与各种产业之间的联动效应,提升农业的档次。
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应该强调“城乡统筹”,实现农村与城镇功能的有机统一。通过城镇化促进农村与城市、农业与非农产业的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城镇是产业、人才、信息、技术等要素的集中地,也是教育、文化等社会活动的集中地,农村建设需要从城镇获得相应的资源与支持。实现统一的城乡发展观,可以考虑从小城镇(包括县城)做起,它们与乡村在空间地域上的邻近性、经济发展上的密切性、文化上的亲缘性等特点决定了其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尤其是加速城乡三次产业的融合发展中会发挥重要作用。另外,值得强调的是,农村的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与城市还存在较大差距,包括交通、通讯、卫生体育设施、图书馆、健身器材等公共服务资源和公共产品的供给,与城市的差距很大,应该采取融合、统一的城乡发展观,发挥城市在上述方面的资源优势,对农村实施“帮带”服务,使城乡共同发展。近年,有学者倡导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回归工程”,旨在利用乡村自身的人才和财力资源发展乡村经济,也是上述思想的一种反映。
2 不可持续的产业发展观
目前,单纯追求就业岗位和经济产值的增长,追求上缴利税的增长,以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代价来换取经济发展成果在中国乡村地区仍然广泛存在。这种不可持续的产生发展观,对于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无疑是有害的。
近年,在中国乡村经济发展实践中,还有一个比较流行的发展观,那就是发达地区淘汰的污染企业向欠发达地区的转移,即所谓的产业梯度转移。这虽然符合产业发展的地域规律性,但在具体实践中还是要适度,要有所选择,否则会有损于区域整体的可持续发展。从宏观地域着眼,随着中国东部沿海地区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一些东部地区面临淘汰的污染企业开始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当然这给产业基础薄弱的中西部地区带来一定的发展机会;从省级地域着眼,一个省内也存在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省内经济发达地区淘汰的污染企业也在向省内欠发达地区转移,因为其所带来的发展机会也受到欠发达地区尤其是欠发达乡村地区的欢迎。很多人认为,这符合区域发展的“产业梯度转移”理论。这种理论的支持者实际上支持了这样一种观点,那就是经济发达地区发展所经历的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要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重演,显然这种发展观是有问题的,因为它忽视“前车之鉴”的作用。以东部某县为例。该县属于东部经济发达省份的欠发达地区,但目前成为该县、市中的佼佼者,因为近些年经济发展快速起步,县城建立了开发区,以极便宜的地价等优惠政策吸引外来投资方进区办厂。与此同时,经济发达地区的一些被淘汰的污染企业和设备落后的企业开始大规模地向经济欠发达地区转移,该县成为这些企业的积极接收地之一。而随着产业的发展,该县的很多河流和空气的污染率都大大提高。平心而论,该县过去经济虽不发达,但污染较少、环境优美,百姓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虽不能普遍富裕,却也可安居乐业。经济发达地区的污染企业向该县的大幅度转移,不禁令人为该县未来的生活环境担忧。时代在进步,人们的环保意识和对自身生活质量的要求也在提高,一方面,应该吸取经济发达地区在发展历程中的经验教训,少走弯路,而不是完全重走经济发达地区的发展道路;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尽管经济发达地区通过污染企业向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暂时缓解了其环境和生态问题,但从整个东部经济发达省份的区域发展来看,污染源的地域变动仍然没有彻底解决全省环境污染的问题,仍然是不可持续的。
乡村经济的发展必须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而不是“以人为主”。以人为本,不像有学者认为的那样是“人类中心主义”或“不需要敬畏自然”,也不是一句时髦的口号,应该有切实的内容,即经济发展要更加“人性化”和“有人情味”,应更能体现出发展的“人文关怀”。这个命题常被滥用,最常见的理解是强调一切都要满足人的需求。实际上,如果过于强调资源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而有损于代际关系并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同样,在人地关系中,过于强调人的一面,而有损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是“以人为主”而不是“以人为本”。上面所举的例子,就不是“以人为本”,而是“以人为主”,甚至是使人丧失了“本”,本质上是不可持续的。
3 不科学的政绩观
在调查和追踪研究中国乡村发展问题时,不难发现,很多乡村发展问题都源于不合理的发展观,而这些不合理的发展观,又缘于不科学的政绩观。
为了在短期内出“政绩”而抓的工程项目,往往容易出现问题。最常见的问题是“面子工程”或“形象工程”,政府在实施此类工程中,往往忽略了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没有从当地的实际出发,从市场规律出发,这种发展方式不仅不能给农民带来实质性的利益,反而会造成负面影响。
如东部某县,苹果种植有优势条件和经营传统,也一直发展得很好。由于当地的苹果种植名声在外,上级省市领导纷纷前来视察,为了“面子”上更好看,当地政府要求沿某条重要公路旁的苹果园一律按统一规格加上“围栏”。苹果园的围栏样式如下:下层为砖墙结构,外贴瓷砖,上层为铁栅栏。政府加宽了公路,并要求苹果园边的排水水槽也增加宽度。这种为出政绩而抓的面子工程非但没有给百姓带来任何好处,还增加了其负担。后来,当地百姓中流传一句歌谣,“槽加宽,路加宽,苹果园里镶瓷砖”,实际上是对这种面子工程的极大讽刺。在一些地方,还出现过为了响应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号召,强制在各村推行规模经营;盲目上马所谓的“一村一品”等违背市场规律的农业项目。结果造成农民生产出的产品销路不畅,农产品大量积压,严重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另农户蒙受极大经济损失。不科学的政绩观和政府强制推行农业专业化生产的行为可谓贻害无穷。
还有一些市县乡镇,在衡量一个地区发展水平和政府官员的工作能力时,仅仅看GDP或实现利税等单纯的经济指标,而没有考虑其环境和生态代价。在这种政绩观下,政府官员只要在任期内把经济搞上去了,便可因“突出的政绩”而获得提升(高升后往往被调任其他地区)。而没有算“地方生态长久失衡或环境长久破坏”这笔账,导致地方政府为追求政绩而产生“大干快上”、“大拆大建”的盲目冲动。不科学的政绩观还表现为对城镇化缺乏正确的认识、盲目扩大城市规模。城镇化应该讲究“质量”。城镇化水平及其增长速度不能作为考核地方政府官员的指标,要消除地方上相互攀比城镇化水平的不良习气,要提防过度城镇化。中国的规划师在城市总体规划实践中大多遇到过这样的尴尬情况,即地方政府官员一味“做大”、“做强”,在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上无根据地“求大”,把规划师的科学预测丢在一旁。把城市做大的目的,无外乎是要多占土地并预留发展空间,尤其是为地方官员施展“抱负”和实现卓越政绩而留足空间。
实际上,当前中国的一些地方不是城镇化水平不足,而是人的城镇化跟不上土地城镇化。城市建成区快速扩大,尤其是开发区成片地扩张,使大量的乡村居民被迫“让路”和“腾地”,他们的城镇化是被动的。这种被动城镇化带来巨大的社会成本:大量农民失去其赖以生存的土地,不得不进入城市,而其中很大一部分因文化素质偏低、技术欠缺和懒散的生活习惯不能满足城市岗位的需要而被边缘化,有的不得不徘徊在城乡之间,甚至成为社会的负担。此外,遍地开花的开发区的土地利用效率,也甚为堪忧。
4 滞后的规划观
与城市规划相比,中国乡村建设规划相对滞后。规划的缺位影响了农村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经济发达地区,虽对乡村规划相对重视,但规划观念也往往滞后。
目前,中国乡村规划现状发展很不平衡,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或比较落后的地区,很多自然村和行政村没有编制乡村规划,或是将乡村规划包含在县域或镇域的总体规划内,缺乏从自然村、行政村和集镇尺度对乡村建设和乡村保护做出的规划设计;有的即使有规划,也徒具形式而根本没有实施。缺乏规划的乡村地区,往往出现居民点布局零散、道路不成系统、基础设施配套薄弱(尤其是农业垃圾收集和处理系统严重缺失并造成污染)和土地利用率低下等一系列的问题。在沿海一些发达地区,虽然编制了城乡规划,但往往把城市规划的方式简单地套用到乡村规划上。以小城镇规划为例。很多地区的小城镇规划按照城市规划的理论去确定性质、规模和进行用地布局,虽然小城镇规划在管理方面隶属于村镇规划部门,但理论与评判方面从属于城市规划部门,相关的领导和技术人员也多来自城市规划部门,从而使得小城镇规划理论、规划人员、规划成果、规划评判等方面都盲从于城市规划。
滞后的规划观还表现在传统的以分解系统元素为主要思路,规划缺乏整体观和系统观。目前很多村庄规划都是“粗线条”的规划,真正完整的村庄规划所占比重不到1/3。有的村镇建筑只简单依据几张沿公路的立面建筑图来进行建设,导致许多南方城镇放任由农民沿着国道线或者省道、县道公路建房,造成居住环境恶化和交通事故剧增。即使做了规划,很多地方未按规划进行建设,出现“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现象。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滞后的乡村规划没能真正起到改善村容村貌、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作用,在百姓心中没有地位。
近年来,对于“空心村”问题缺乏规划应对,也是乡村规划观滞后的一种表现。空心村或农村的空心化,作为乡村地域系统演化的一种特殊形态,是指在城乡转型发展进程中农村人口非农化所引起的“人走屋空”,以及宅基地普遍“建新不拆旧”,新建住宅向外围扩展导致村庄用地规模扩大、原宅基地闲置废弃加剧的一种不良演化过程。有学者概括了空心村的特点:随着距离村庄地理中心距离的加大,农宅的质量水平呈现递增状态,村庄的人均占地和人口密度都呈现递减状态;建设用地在村庄核心和边缘空间分化明显,空宅地和废弃地多位于村中央,为村庄改造和退耕还田设置了障碍。从上述空心村的特点上可以看出,村庄形态失控、建设用地的不集约、过度的外延式扩张以及村民占有多处宅基地等问题都是村落建设缺乏规划、规划滞后或规划管理不力的表现。可见,合理的、及时的乡村规划对于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以及执行国家坚守18 亿亩耕地红线的战略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滞后的规划观还表现在没有在规划的过程中体现出其公共政策性。学术界和政府基本上已达成共识,规划是一项公共政策,而且西方的规划在制订过程中处处体现出其公共政策性,体现出它所代表的公共利益以及公众参与的重要性。
随着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不断加快,亟待将村镇看成是一个综合、变化与实现动态平衡的生态、社会和经济系统,要认识到建设镇中心实际上就是在创造村庄的环境,同样,建设村庄就等于在创造可持续发展的、综合的和有凝聚力的区域环境,无论是镇域元素还是村庄元素都应被当作一个整体来完成规划设计。
当前,中国的乡村规划面临很多困难,主要原因在于牵扯到各方利益,因此,必须对传统的规划思路进行反思并注重与各级、各方利益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尤其是要采取措施促进村民理解和参与到规划工作中来,使规划方案能体现出村民的利益。笔者在最近主持的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空心村整治规划及其信息化支撑技术研究”中,在空心村规划体系设计及微观的村庄形态规划技术研究中,就强调体现“公众参与”和“多规融合”的最新规划理念,取得良好的成效。总之,在规划中体现出其作为公共政策的基本属性,必然是中国乡村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只有重视公众参与,在规划中体现出对农民利益的关怀,让农民积极地参与到规划中去,才能使乡村规划相对超前。
5 结语
长期以来,国家利用工农产品的剪刀差来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形成城乡二元结构和巨大的城乡差异。在地区发展实践中,割裂的城乡观影响深远,它延长了乡村自我封闭的状态,也是当前中国农村空心化和留守儿童等社会问题产生的根源:一些地方政府单纯追求就业岗位和经济产值的增长而盲目上马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或置环境、生态和资源代价于不顾,盲目引入发达地区被淘汰的污染企业,都是不可持续的产业发展观的具体表现。而不科学的政绩观和滞后的规划观都对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和乡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负面的影响。
近年来,中央提出要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实现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已经开始对传统的不可持续的经济发展观进行纠正。尤其是以资源、环境的消耗为代价而换取的经济发展速度增长的传统发展方式,必将让位于以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为推动力的新的可持续性发展方式。在“新常态”下,从国家到地方都将不再单纯地追求经济增长的速度,而是着眼于经济结构内部的转型提升。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也将不再是单纯的以大规模农民进城为表象的城镇化,而应该是农民的空间转移和农村内生型发展力量驱动同时并举的城镇化模式。
只有改变传统的乡村发展观,才能实现农村的“科学”发展、“持续”发展和“新常态”发展,乡村文化和乡村社会才不会消失,也才能形成现代化的乡村文明和发达的城市文明相媲美的局面。
原文发表于:《乡村规划建设》第五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