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关要求
(一)落实投入责任。各地要按照“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要求,统筹上级补助、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收益等渠道资金,强化整村推进的投入保障。建立健全财政投入引导、农民和集体积极投入、社会力量多方支持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探索建立政府补助、用户付费、市场化管理的运行维护机制。
(二)加强政策衔接。中央财政继续通过现有渠道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旅游景区厕所建设等,鼓励各地在项目布局、资金安排、功能衔接等方面,加强与整村推进的统筹配合。鼓励各地在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或运行维护有保障的地区优先推进改厕工作。农业农村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整村推进项目,各地要按照工作部署及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此项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建立机制、统筹政策、共同推进。
(三)重视数据管理。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要及时调度、准确掌握农村改厕工作动态信息,对相关数据严格核实,保障各项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要结合《三年行动方案》和《指导意见》提出的任务目标,科学设计,合理规划,分年度确定改厕任务计划并逐级上报备案。要高度重视数据库建设,详细掌握截止到2018年底未完成农村改厕的村庄基本信息(包含村庄名称,村庄内未完成改厕户数等)、2019年及以后年度每年完成农村改厕村庄的基本信息(包含村庄名称,完成改厕户数、公共设施等),实行“建档立卡,逐个销号”。
(四)建立公示制度。要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奖补到行政村的资金分配方案应在县级相关部门官网上进行公示,补贴到户的资金分配情况应在本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各地要坚持政府引导与农民主体意愿相结合,通过村民民主议事等方式,让村民参与整村推进项目,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
(五)加强绩效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做好事前绩效评估,按规定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绩效自评,适时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做好绩效信息公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当年或安排下一年度资金预算、调整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推动财政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六)强化资金监管。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支付应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资金管理使用的环节和流程,及时掌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