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江苏省实践,乡村振兴战略下小城镇发展面临被“城”“乡”边缘化之“惑”,国家空间规划重构语境下,小城镇发展必须借助乡村振兴之“道”:
1、适应角色转变,从城市、乡村融合发展潮流中探索自身发展道路;
2、从发展动力机制角度,顺势而为,借助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小城镇资源配置能力,吸引人口回流、挖掘利用集体土地和引入多元资本;
3、从空间规划体系角度,承接并延伸县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全域、分区和特色发展三位一体的镇域空间规划技术体系。
国家空间规划体系中,国家—省—市(县)具有完整的事权,构成空间规划体系3个层级。小城镇则不同,地方差异巨大,且无独立的事权,建议授权各省级政府在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的基础上灵活制定适应地方发展的小城镇规划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