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学术月刊》2019年第2期发表了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暨吴越菲博士的文章《迈向流动性治理:新地域空间的理论重构及其行动策略》。
文章指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地域社会被认为是传统社会的典型构造。“地域”不仅在学科层面构成了地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基本研究单元,由此引出了有关于地域生活、地域群体、地域组织、地域权力、地域政策、地域公共性建构等一系列地域研究议题,在现实层面还构筑了以地域性为主要组织原则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流动社会的来临不仅在根本上冲击着传统的地域假定和治理模式,更是将“地域性”和“流动性”之间的关系问题推向了全球治理变革的前沿地带。20世纪80年代以来,流动性与地域性在地域空间理论的变革中相互关联,并在地域实践中交织出了全新的治理模式——流动性治理。地域空间理论重新赋予了地域以全面的流动属性,并促动了地域治理的实践变革。
流动性治理并非是对“地域”这一治理空间单元的根本性解构,而是形成了一套全新的地域治理范式,其旨在处理流动社会来临的背景下治理转型的两个关键问题:一是如何通过治理变革来合理地干预和形塑地域空间中的复杂流动性(governance of mobility)。流动性治理在行动上明确导向建立一套与人口的地理流动性和社会流动性相配适的地域治理模式。其中最大的实践难点是重新衔接流动的社会主体与地域政策之间的关联;另一个则是如何借由流动性本身来助力于地域治理(governance through mobility)。其在实践上考虑的最大问题在于:流动性和流动系统本身如何对于社会以及社会成员具有赋权功能。具体而言,流动性治理尤其倡导:1.在治理单元上,以流动的地域空间取代封闭的地域空间。2.在治理导向上,将“流动性”重新确立为地域治理的价值而不仅仅是对象。3.在治理目标上,创造新的空间联系成为地域治理的重要任务。4.在治理主体上,由单个行动者转向多个行动者间的地域联盟。5.在治理结构上,形成开放动态的地域治理结构。
撰写:吴越菲
编辑:王 珏、吴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