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镇提出规划调整意见并汇总后,规划师介入规划调整工作中。
首先,规划师梳理镇村反馈的普遍性问题,根据环境变化提出应对策略。分析发现,环境变化主要产生新的需求变化,因此需对村庄遴选标准做出调整,包括放松对小规模村庄的控制、缩小城镇周边村庄的控制范围以及对自然村层面的基础经济社会信息进行更新。
其次,规划师对各镇的方案调整意向逐一进行实地考察、审核、调整和反馈,主要包括:
(1)非布点村调整为布点村。具体包括 3 种:①小规模村庄从非布点村调整为布点村,如东坝镇游子山行政村大仁凹,上轮规划考虑其人口规模小且位于游子山风景区内,村庄生产生活行为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所以计划将其迁移到镇区。但考察后发现村庄位于游子山茶叶生产基地内,交通条件、公共服务设施条件都很好,自然风貌特色突出,且没有工业,对生态环境基本没有影响,适合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农业,因此规划将其调整为布点特色村。②镇区外围非布点村调整为布点村,如桠溪镇赵村行政村西庄里,紧邻桠溪镇规划区,之前规划将其归为镇区的非布点村,但因镇区辐射力不足,根据调整后的筛选标准改为布点村。③筛选失误修正型,如固城镇曙光行政村刘家陇,其位于规划铁路线上,属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影响村,通过与交通部门核对发现最新的轨道布线绕过该村,且村内有文保单位和较大的人口规模,所以规划将其从非布点村调整为布点重点村。
(2)布点村调整为非布点村,如东坝镇青枫行政村花木塘,之前为规划布点村,通过考察发现其设施条件不佳、村庄特色不明显,且与新规划的高等级道路冲突,所以规划将其调整为非布点村。
(3)布点村类型变动,如东坝镇下坝社区小涧头,之前规划为布点一般村,但由于村庄距离为其提供服务的下坝社区较远,且人口规模较大、乡村特色突出,故规划将其调整为重点村。
(4)不予调整村庄,如淳溪镇北部薛城行政村人口密度高、规模大、拆迁安置成本高,所以镇政府希望将其从非布点村调整为布点村。但经与城乡总体规划核对,发现该村位于高淳近期重点建设区,且南京主城到高淳城区的轻轨经过此地,因此规划未对其进行调整。经过收集镇村层面调整意见以及规划师的重新评估,以镇为单位完成布点方案的调整工作,将各镇的调整方案汇总形成全区规划布点新方案(表3,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