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标体系:重点确定目标指标体系、指标标准和指标属性。指标体系可以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个维度构建,衔接国家级、省级空间规划指标体系,可以增加具有地方特色的指标;指标标准主要通过落实国省要求、衔接部门指标、整合乡镇指标综合确定;指标属性按约束性、预期性分为两类,约束性为刚性指标,预期性为弹性指标,预期性指标标准值可以采用上限、下限或区间值表示。
(2)全域全要素整体布局:重点确定全域空间发展的总蓝图。在双评价基础上,综合分析评价自然资源、文化资源、重大交通、重大设施、重点平台等各类要素,形成协调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功能的全域空间整体格局。
(3)乡村振兴总体格局:重点确定乡村振兴的空间格局和重点抓手。整合乡村特色平台和资源要素,划定乡村产业功能区,统筹布局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等各类园区以及乡村旅游景区景点、乡村地区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片区等特色功能区,依托重要生态廊道和区域交通网络,构建乡村网络化经济格局。
(4)三区三线管制:重点确定三区三线的规模、边界、等级和管制措施。按乡镇行政区确定三区三线的空间布局,明确各级各类三区三线的管制主体、管制对象和管制内容;明确从现状到规划期间,三区相互转化的主要情形、主要措施、责任主体等;明确三线优化调整的主要情形、调整主体、调整步骤等。
(5)人居环境整治:重点确定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的目标、要求和措施。确定城市人居环境整治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提出需开展城市双修、城市更新的重点片区;提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要目标和重点领域;识别和评价低效用地、闲置用地的空间分布和发展潜力,提出再利用措施。
(6)城乡空间布局:重点确定城乡功能分区、发展规模和用地布局。分析城乡职能,综合确定城乡功能布局;预测城乡用地发展规模,确定城乡用地布局;确定中心城区、重点城镇和重点功能区的空间布局,对专项规划和下位规划提出传导要求。
(7)对外开放布局:重点确定市县对外开放的功能定位和空间策略。分析对外开放的区域角色,确定“双向开放”的通道、枢纽、平台布局,提出对外开放的重大空间性举措。
(8)分类发展引导:重点对城镇、村庄、特殊功能区等进行分类发展引导。对重点镇、特色镇的发展规模、空间格局、重大设施布局、设施配套标准等提出指引性要求,对一般镇的设施配套标准提出指引性要求;确定村庄分类分级体系,从功能、规模、设施配套标准等方面提出不同类型村庄规划的指引性要求;对风景名胜区、重点开发区等特殊功能区,提出空间性指引要求。
(9)规划使用指南:重点确定规划使用的要点内容。面向居民、政府、市场,分别对规划的实施要点、关键内容、管控要点、投资领域进行通俗易懂、简洁明确的说明。面向居民,形成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面向政府,形成内容简洁明确的行政摘要;面向市场,形成空间性的投资指南。规划使用指南应以附件或配套文件的形式发布。
(10)国土空间用途转换管制:重点确定不同用途相互转换的基本规则。确定不同空间用途相互转换的主要情形、基本要求、基本程序,包括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生态用地转建设用地、闲置低效建设用地转变用地性质等。通过负面清单、正面清单等形式,对生态敏感区、粮食主产区、老少边穷地区、其他特殊功能区的用途转换进行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