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实行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全国上下普遍关注的话题。但应该明确的是,这种行政管理体制的改变,是政府体制机制的自我纠偏与完善,解决的是规划作为一种行政职能存在多年的交叉重复和矛盾冲突问题,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适应执政理念变化而做出的调整,其直接影响主要在于行政权力和责任的配置、行政程序的梳理和行为模式的重塑。
然而,由于我国实行的强政府模式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管理特征,政府的规划行政管理体制变化,会极大地影响规划行业的工作重点、组织方式、价值导向,乃至生存与发展,由此,规划界一些人出现焦虑与迷茫,是可以理解的现象。不过由此得出结论,机构调整将会对规划学科产生巨大影响,则是需要时间检验的结论。
一般认为,学科是独立于政府部门的知识体系,对于城乡规划这样的实践性交叉学科也不例外。知识体系是一个逐步累积的过程,人们在大量的社会实践中不断探索出实践经验,创造出新的知识点,形成新的知识簇群与体系,同时,学科之间的交叉和相互借鉴也催生出新的知识。现代城乡规划学的发展历程,正是基于实践积累与交叉融合而壮大起来的。作为一门一级学科,城乡规划学的渊源主要包括三大知识源头,一是基于工程实践的土木工程学和建筑学;二是基于空间观察与分析的地理科学;三是基于社会管理的公共管理学。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又不断有新的学科和技术的介入和融合,形成了今天城乡规划学庞大的知识体系,并且仍然处于不断扩展的过程中。在这个过程中,前瞻性始终是学科发展的基本动力之一。学科知识体系中,既包含政府所关注的知识元素,也包含一些政府未必感兴趣,但对于行业而言至关重要的内容,甚至还有一些对政府和行业都未必有用,但对于学科自身完善至关重要的成分。
另一方面,从公共管理学分析,政府机构的设置和政策制定,取决于执政者对于社会诉求的响应。社会上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公共政策问题的界定遵循着所谓“公共政策问题链”的过程,即“问题→社会问题→社会公共问题→公共政策问题”的过程,只有那些成为“公共政策问题”的问题,才可能引发政策制定者的重视和行动。当一般的政策调整难以解决问题时,体制机制调整就成为必要的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