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流动商贩的历史发展、存在原因和群体特征切入,分析其经营空间的现状特征和背后的本质问题;借鉴国内外城市的空间规划方法与管理模式,以北京市太阳宫地区为例,对其经营空间进行调查,从空间、管理和源头控制上提出改造建议,从规划设计层面和管理层面提出研究结论。
关键词:
流动商贩,空间调查,案例借鉴,规划对策,管理模式
1、群体溯源
流动商贩古而有之。《辞海》将“商旅”释为“商贩,流动的商人”。据不完全考证,周朝灭商之后,商朝遗民流离失所,迫于生计在不同城池之间靠从事买卖活动维持生计,被称为“商人”。《易·复》中有记载 “商旅不行,后不省方”,《左传?襄公四十年》中有“商旅于市”,《礼记?月令》中有“是月也,易关市,来商旅”等,可见,商业活动在最初是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而最早的商人实为流动商贩。
至唐以后,市场中柜、坊、店等商铺开始兴盛,商业的发展也有古代向近代过渡。流动商贩继续发挥积极的作用,成为城市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推动了集中式商贸市场在城市中的形成。今天的许多商业街就是从过去的流动商贩集市逐步演变过来的,如北京王府井大街等。

图1 清明上河图中的流动商贩

图2 早期城市中的流动商贩

图3 30年代的东安市场

图4 现在的王府井大街
1.2流动商贩长期存在的原因分析
首先,流动商贩经营既有就业市场,也有消费市场。这种经营形式不仅吸纳了大量涌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也为城市外来务工人员、普通市民等群体分别提供了配套服务。第二,流动商贩经营形式具有灵敏的市场嗅觉和高度的灵活机动性,能够为市民的日常生活需求提供高效的生产服务。第三,对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作出巨大贡献。在抽样调查中,超过80%的北京城市居民和接近90%的外流流动人口同意“流动商贩为市民生活提供了便利”这种说法,见表1。
表1

调查发现,流动商贩聚集地区往往是交通便利、生活配套服务设施非常丰富的地区。流动商贩经营空间所带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方面:第一,影响城市面貌。如乱丢垃圾影响市容市貌等。第二,影响城市公共空间的使用。如占道经营干扰城市交通,占用广场影响市民休憩等。第三,干扰居民的正常生活。如烧烤摊等产生的烟尘带来空气污染,使周边居民无法正常开窗通风;夜间流动商贩活动产生的噪音影响居民休息等。2.2主要问题分析
事实上,在以空间秩序为目标的现行城市规划体系下,流动商贩在城市中没有任何位置,他们的存在被界定成了对公共空间的非法占用。进一步说,非正规就业的发展需求与城市公共空间使用之间的矛盾是当前诸多问题的本质原因。
对公共空间的规划、实施和管理进行梳理,可以看到:(1)在技术上,城市规划并未给非正规就业预留空间,在巨大的发展需求之下,这些非正规就业便见缝插针地存在着;(2)在管理上,相关部门并未制定一个明确的公共空间使用规则,非正规就业便只能与城管在城市公共空间中上演“猫捉老鼠”的戏码;(3)在制度上,用地权属划分不灵活,众多公共空间未能得到灵活、充分的利用。
3、它山之石
近些年来,许多城市从不同层面推出举措,应对流动商贩经营空间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
通过现有空间的改造为这些流动商贩提供经营场所,是解决其与公共空间使用矛盾的有力手段。
(1)伦敦·自由市场(Borough Market)
伦敦桥是伦敦重要的景点之一,常常聚集大量的游客,流动商贩应运而生,零散地分布在道路两侧和广场中。当地政府将伦敦桥下的一座哥德式老教堂的内庭更新改造为自由市场,周四、五、六开门经营,吸引了原本在周边的诸多贩卖者来此经营,成为当地居民和游客喜爱的地方。

图5 伦敦自由市场
(2)巴塞罗那·圣卡特纳市场(Santa Caterina Market)
在巴塞罗那老城区,有一座建于19世纪的开放菜市场,后地区环境质量逐年恶化,缺少开放空间和服务设施,卫生条件恶劣,利用率逐年降低。1997年,当地政府启动该市场及周边地区的更新改造工作,充分利用公共空间、激发地区活力,成为老城居民的重要日常配套服务设施。

图6 巴塞罗那·圣卡特纳市场
(3)鹿特丹·市集住宅(Market Hall)
位于鹿特丹市中心的劳伦斯广场,旁边是一个大型的公交枢纽站,每天都有数以万计的乘客(游客)在此换乘。当地政府在这里提出“市集住宅”的概念,将市场与住宅相结合,建造了226间公寓和一个大型食品市场,供居民和游客在此购物、就餐和休闲,在解决基本经营空间问题的基础上,带动了地区旅游业的发展。

图7 鹿特丹·市集住宅
3.2基于规整空间秩序的小空间利用
在一些城市边角地上,往往存在着自发形成的流动商贩聚集市场,通过一定的规划设计手段规范其经营空间,可以很好地规整地区空间秩序。
土耳其伊斯坦堡的贝西克塔斯鱼市场,位于老城区两条街道交叉而成的三角路口,是一处自发形成的摊贩交易聚集点,其卫生条件差、周边交通混乱,为此当地政府对其进行改造,通过增加三角形混凝土外壳,既限定了市场交易的空间,也保留了鱼市场的历史面貌,形成了区域小地标。

图8 土耳其伊斯坦堡的贝西克塔斯(Besiktas)鱼市场
3.3基于建立合理规则的管理模式创新
世界各大城市针对流动商贩的管理模式有很明显的地域特征。总的来说,这些管理模式可以分为市场模式、放任模式、法制化模式和综合治理模式四种类型。
(1)市场模式。代表地区为英国、美国和奥地利等。在这些地区,流动商贩经营已经成为城镇商业的组成部分,参与到正常的纳税活动中。其经营场所可以根据经营的时间和需要,通过向政府申请签发“许可证”来加以明确。警察作为执法人员对流动商贩的行为进行管理和规范。
(2)放任模式。代表地区为泰国等东南亚发展中国家。其政府认为流动商贩经营形式是社会底层人员的重要生存途径,可间接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因此流动商贩的经营行为无需纳税。
(3)法制化模式。代表地区为澳大利亚、香港等。健全的法律制度为流动商贩的管理打下了基础。如在香港,政府规定通过签发牌照对现有的流动商贩进行行为约束,同时,市政厅和食物环境卫生署作为监管部门接受消费者/市民的相关投诉。
(4)综合治理模式。代表地区为法国和韩国。他们针对流动商贩制定了法律法规。以韩国为例,政府准许由“小摊业主协会”对流动商贩的准入进行审批,警察和文化观光部门对其进行执法,保证城市形象不受影响,因此,流动商贩的经营行为已经成为城市旅游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媒体、大众进行良好互动。
4、案例分析——以北京市太阳宫为例
4.1现状分析
太阳宫地区有太阳宫地铁站和数十条公交线路经过,交通便利,每天早晚高峰有大量人员在此进行“地铁-公交”的换乘;同时,还有凯德商场、比如世界购物中心、京客隆超市、麦德龙超市、太阳宫集市 等商业配套服务,聚集了众多年轻租房者和就业者,构成了巨大的消费群体,使太阳宫地铁站站前广场聚集众多流动商贩。
这些流动商贩在提供便利生活服务的同时,也引发了空气和噪音污染、食物垃圾、占道干扰交通等问题。
4.2空间对策:场地改造与空间布局调整
可以发现,地铁、公交站点、三轮车/出租车聚集点和新纪家园小区是人行流线的重要组织节点,而流动商贩则主要分布在人行交通流线两侧。
在改造规划中,首先去除场地现有高差,使场地平整,保证人行通畅;其次,在地铁站前广场靠近道路一侧布局单侧、带状的流动商贩经营空间,并在该带状空间上方建设顶棚,起到限定空间的作用;第三,将场地内的自行车停放从靠近道路一侧移至京客隆超市东北侧的现状空地上。通过空间布局的调整,优化人行交通流线,对在流动商贩处消费的人流(红色实线)和途径人流(黄色实线)进行一定的分离。
在此空间布局基础上,进行管理分区,城管针对带状顶棚外的区域进行执法,禁止突破限定违规经营;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对带状经营空间内的行为进行管理、约束,如保证地面卫生状况、控制噪音等。
4.3管理对策:变“管理”为“治理”,变“驱赶”为“协商”
首先,应引入多方参与的协商机制。在规划部门的技术支撑下,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执法城管和流动商贩之间形成空间使用方式和规则的共识,并限定流动商贩的经营空间和时间段。其次,应落实责权匹配的管理模式。明确了空间使用方式和规则之后,对参与各方的责任和权利进行明确,使之相匹配。
5、研究结论
5.1规划设计层面
在宏观上,应强调合理规划用地布局。一方面,根据地区居民的需求,完善集市等民生配套,为蔬菜水果等流动商贩提供低成本的经营空间,从源头上减少此类商贩的流动性。建议在规划指标的制定中,将自由交易市场纳入用地规划指标。另一方面,应对城市公共空间进行分类、分级,明确流动商贩经营空间的布局要求,建议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中通过导则对公共空间的属性进行细化和引导。
在微观上,应强调合理治理公共空间。首先,要明确流动商贩经营空间的“立”与“废”,确定经营空间采取就地改造模式还是异地疏导模式。其次,针对明确布局流动商贩经营空间的地区,应制定技术导则,对其空间设计进行规范和指引。
在流动商贩的管理上,应坚持多方参与的协商规划与多部门参与的协同治理相结合。第一,流动商贩的消费受众主要为当地居民和从业者,应充分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监督的力量。第二,深入了解流动商贩群体的经营需求和困境,从空间、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或约束。第三,与城管部门探讨一种可行的管理方式,在保证公众合理需求、商贩就业需求的同时兼顾城市形象。第四,与市政、园林、水务、京投等部门就相关用地的使用方式进行协商。
总之,要在消费受众、流动商贩、城管部门、用地权属部门之间形成沟通的桥梁,通过共同决策的过程,得到多方认可的规划方案。
(注:本文因篇幅所限有所删减)
本项目为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4年度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基金》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