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空间建设是规划落实的物质基础,地方采纳是规划实现的政治前提,那么目标意图则应当是规划政策的中心思想。因此,根据目标意图而进行的“一致性”评价便尤为重要。
卡尔金斯提出了“规划监控”理论,将规划内容分为理念、意图、目标、内生项目与政策、外延项目与政策5个层面,并在各个层面建立了相应的规划内容体系和对应的监控指标体系,以评价规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目标。卡尔金斯的一个重要贡献是,他将规划的“一致性”分析分为多个层次,并将规划意图、规划目标、规划项目和政策行为整合到一个评价框架之中。
20 世纪 90 年代,塔伦注意到规划意图的评价问题,并将其运用到具体的实证研究中。他以美国科罗拉多州普埃布罗的公园绿地规划为对象,研究其空间布点的服务范围与人口分布的关系。他提出,公园绿地规划的意图和目标是最大范围地服务居民,即让公园的服务半径尽可能覆盖所有的社区。因此,最终的公园绿地分布即使与规划布局有一定出入也没有关系,只要能实现规划的意图便可以认为是有成效的规划。需要注意的是,塔伦这种评价思路主要是针对公共设施布局规划的,而公共设施的目标主要就是最大范围地服务居民,因此公共设施布局本身是否符合规划并不一定就是评判规划成败的合适标准,而能否为居民提供便利,才是规划评价应当着重关注的。
此外,英国也开展了对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性评估,而评判的标准建立在对“目标一致性”的分析基础之上。莫里森和皮尔斯提出了评价土地利用规划的框架:①对政策目标进行分析,包括目标的类型、对象、方向和预期;②对目标的输出内容进行考察,包括因政策目标而产生的各种规划,以及最终的发展控制决策;③对政策的产出和影响进行分析,前者是添加给规划的“噪音”,后者则是规划产生的影响,两者也分为中期和最终两种情形;④基于前三类信息,确立相应的指标体系,其中最关键的是土地利用规划的优选性。
实际上,在政策评价领域内对于目标达成方法早已形成成熟的理论体系。虽然城市规划一直以来被认为是公共政策的一种,但是有一点使其有别于其他公共政策,即城市规划政策的实现既以空间配置为目标,也以空间配置为手段;既要引导未来发展,也要解决现实问题。然而,一般意义上的公共政策,通常是直接启用相应的政策措施来解决现实问题。因此,规划评价才会过于注意空间的问题,没有把足够的精力放在政策意图上。著名公共政策学者韦唐总结了 8种经典的公共政策评价方法,其中第一种就是目标达成方法。韦唐将目标达成方法分成了两个基本类别:①公共干预的结果是否与目标相符合,这需要通过目标测量和结果监测来鉴定;②公共干预的影响和目标范围内所发生的结果是否存在联系,即结果是否是由干预引起的。在具体评估方法上,韦唐设置了两个步骤:①识别和确认公共干预的意图,并推动其目标体系精确化、具体化、主次化,使之成为可测度的对象;②确定干预的对象范围,考察干预目标在现实中的推进情况,并进行量化。
对于城市规划实施评价而言,规划目标不仅仅是规划空间的实现和开发许可的运用,更重要的是,要清楚政府制定空间规划的政策意图是什么,通过空间干预所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