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提出,要继续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完善并创新区域政策,缩小政策单元,重视跨区域、次区域规划,提高区域政策精准性,按照市场经济一般规律制定政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也指出要“进一步细化区域政策尺度”。加快以小尺度、相对精准、跨区域为主要特征的都市圈建设,有助于提高区域政策的精准性,促进区域的协调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都市圈是突破行政边界的基本空间单元。在发展实践当中有不少城市问题,如城市综合治理、产业功能布局、基础设施衔接等,需要进行跨区域协调解决,单纯依靠行政区划调整来化解跨区域协调问题并不可持续,成本也相对较高。与城市群相比,都市圈是突破城市行政边界、促进要素跨区域流动的更小空间单元,都市圈内部中小城市受中心城市的辐射更大,城市间经济发展的同步性相对更高,城市合作协调成本也相对更小,因此便于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之间突破行政边界、实现跨区域合作。
第二,都市圈是区位导向性政策的重要空间单元。区域政策尺度的细化是区域政策精准性的一个重要体现。从发达国家城市管理经验来看,都市圈是区域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重要空间单元,这是由于欧美国家和日本等国家的都市圈划分一般以通勤量和就业水平为主要指标,能够反映出地区人口集中程度以及“中心区域”和“外围区域”的联系强度,从而成为区域导向性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基本单元。比如英国通勤区被广泛用于引导区域投资、监测劳动就业等。这对于我国在都市圈的空间尺度上实施区域导向性政策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第三,都市圈是城市群建设的基础空间单元。当前我国城市群发展存在阶段性差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成熟型城市群正处于打造世界级城市群的进程中,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部分城市群则还处于形成和发展阶段,城市间的经济联系仍然较弱,一体化程度相对较低。《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培育发展一批现代化都市圈,为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撑。具体而言,对于成熟型城市群而言,中心城市与周边地区形成都市圈,有助于发挥中心城市的龙头带动作用,有利于促进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对于发展型和形成型城市群而言,加强区域大城市与周边地区合作,建设若干都市圈,能够率先实践区域协调发展,为城市群的成长和壮大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