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空间》42辑:新农村与城乡统筹发展
一、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背景
新农村建设的构想从2005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提出,再至2006年2月中共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到今已实施两年多时间。从新农村建设的覆盖面来看,由于是中央政府全面推进,地方各级政府大力配合,全国所有的行政村基本实施了新农村规划,并且相当一部分农村建设卓有成效。尤其是在一些原本发展基础较好的试点村镇,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农村雏形已初见端倪。但由于全国各省市地区发展条件的区别,各地新农村建设还是表现出一定的差异,各省区对于新农村建设的地方政策和具体执行手段也有所区别。
二、新农村建设与新农村住宅建设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新农村建设的八部分内容,其涵盖了农村产业、社会生活、农民收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体制保障、民主政治等众多方面。从城镇规划角度来看,在规划范畴所联系最为紧密的是农村生活环境的改善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这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新农村住宅建设。
新农村住宅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物质载体,能够直接体现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变化。从农村社会空间上,有助于建设农村社会文化网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活动的开展,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并且,新农村住宅建设还有助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切实方便农民生活。通过新农村住宅建设还能改变农村“千村一面”的面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体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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