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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新闻:三里河南二巷拓宽,“打开街区”的首个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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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2 11: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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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里河南二巷:改规划仅仅是第一步
以上图片为三里河南二巷街景,由北向南视角。 根据北规委网站规划调整公示,图中中间三层小楼所在位置被调整为公共道路。(图片来源:百度地图街景) 这几天微信里都在转一则新闻:“西城区三里河将率先拆墙拓路”。 原来,是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网站上挂出了一条公示:调整三里河南二巷及其两侧地块控制性详规规划:
申请事由:为改善三里河南横街与月坛南街之间的通行条件,与三里河南横街、月坛南街形成较为完整的道路循环系统,缓解周边居民交通出行问题,经西城区政府来文,申请将三里河南二巷设置为规划道路。
京华时报记者 谭青 摄
京华时报记者 谭青 摄 腾讯新闻称,这是2月21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发布后,北京市关于“打开街区,加密城市路网”的首个试点项目。 作为“窄街道、密路网”的拥护者,我非常高兴看到有试点项目出现。 遗憾的是,北规委的这一控规调整行动,就其本身看来,并不能算作是一个“试点项目”;至多可以当做是一个“试点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当然,如果这个工作能够做成,也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 我们媒体总有一种倾向,认为规划说怎么怎么样,就等同于未来就是这个样子了。老百姓看了媒体报道,也就有了这样的认识。其实不是的。 一条路、一座桥、一座城,从想法到现实,规划仅仅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尽管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而之后的脚步怎么走,往往取决于多方面因素。 就说这里的三里河南二巷,大家在北规委网站的公示能看到调整前与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图。 两张图拿过来,玩个“找不同”就能发现,调整前,南二巷只是一条用地边界线,没有路;调整后,边界线右侧的产权单位向后退18米,让出了一条路。 调整前:
调整后:
改动不大,意义很大。 按照旧规划,边界线右侧产权单位要么不搞建设,一旦搞建设,人家就有权依据规划把现在已有的5米宽的“小南二巷”给占了,圈进自家院子里; 而按照新规划,产权单位一旦需要搞建设,就必须依据规划将院墙后退,让出18米的公共道路来。 说得绝对一点儿,这个规划调整,在事实上“征收”了边界线右侧产权单位18米宽的土地。 三里河南二巷,笔者在一段时期内每天中午在里面溜达、散步,对周边情况比较熟悉;实际的情况是,规划调整中涉及让地的产权单位,都还在18米宽的土地内盖着楼。 他们都是国有企事业单位,想来应该也会比较配合。 但是,这个规划调整是不是意味着,一旦公示结束,新规划通过,他们就不得不立即拆楼、让地;而拓宽为城市支路的三里河南二巷,就很快可以建成呢? 其实也不是的。规划与建设,某种意义上说是两件事,具体讲在两个层面上。 首先,搞规划的和搞建设的不是一拨儿人。 比如这里,规划三里河南二巷为城市支路的,是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而把规划图上的路变成真的路,则是交通委或市政市容委的工作。 搞规划的工作完成了,搞建设的还没开始干的情况比比皆是。 第二个层面上,新规划对旧建设没有约束力,只对新建设有约束力。再拿这个规划调整为例,依据旧规划,人家产权单位拿过规划许可证,盖了楼,合理合法; 新规划来了,规划里不再允许同一块地上有楼,那么这栋楼的存在本身并不违反规划。这是城市规划工作中非常基本的一条原理,却也是与常识正好相悖的一条原理。 为什么是这样?很简单,规划约束的是建设活动,是从事建设的“活”的人,而不是“死”的建筑。 从“新法不具溯及力”的法律道理上解释也说得通:之前盖这栋楼,依据了“旧法(规划)”,新法(规划)不能溯及回去,说它违反了新法。 当然,以后再翻盖、或者改建呢?就得依照“新法(规划)”了。 ...... 细心的朋友也许发现了,在北规委这次三里屯南二巷的规划调整中出现的两张规划图上,还显示了许多“paper street”,纸上道路。 比如,三里屯南横街东头,连上三里河东路的那一小段儿。熟悉地形儿的朋友知道,这段儿其实是一栋居民楼,图中黑色细线的底图也画了这栋楼,上面写着“永4”,4层永久性建筑的意思。 按照这个规划,要是这栋居民楼重建,那它也得被拆除成为道路。 得,看到这个,这栋楼的居民急眼了。您别急,只要这楼不动,您踏踏实实地住着吧,合理合法。 作者:徐南南,哥伦比亚大学2013届城市规划硕士,以上为节选,更多到这里查看:
规划日报72期第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