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行业最近半年来最关注的话题,恐怕是空间规划体系的走向了。
今年3月份中共中央发布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提到,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等加以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以解决空间规划重叠等问题。
9月份,国务院公布了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的三定方案。至此,热辩了多年、经过市县层面和省层面反复试点摸索的“多规合一”工作,在体制机制方面,有了一锤定音的确定感。
然而,所谓规划体系,一般应包括法律体系、行政体系、技术体系等,只梳理行政体系,显然难以完全解答规划师们的全部关切。习惯了“城镇体系规划、总规、控规、城市设计”工作逻辑的规划师们,忽然产生了疑惑并不意外。尤其对一些大中城市而言,面临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的双重压力,大家更希望在规划工作体系、技术体系方面尽快有一个明确的表述。
其实,除了工作层面的话题,作者更感兴趣的是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背景。细读中央文件会发现,解决空间规划重叠问题似乎并非“多规合一”的唯一出发点,更加重要的在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的问题”。而这一切的背后,是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语境。
显然,只看到工作层面的体制机制变化、职能调整、多规合一是不够的,更应该看到建设生态文明这个更大的逻辑。鉴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明确提出,要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其中包括“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健全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规划体系、开发管制、用途管制、土地集约使用等这些规划师经常挂在嘴边的“专业词汇”,忽然成为执政党的改革思路,成为事关“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的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专业人员的规划师或许并没有充分意识到这种政治定位的变化。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其中,再次重申了开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的要求,强调坚持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作为基本方针。在资源开发与节约中,把节约放在优先位置,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在环境保护与发展中,把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在生态建设与修复中,以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文件除了要求健全空间规划体系,科学合理布局和整治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外,涉及到的内容,也大多集中在“尽量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从严供给城市建设用地,推动城镇化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等方面。
回顾这段历程,有助于我们从生态文明建设的逻辑去思考规划工作的走向,这也许是职业规划师眼下更亟待重视和思考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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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人说不能很方便找到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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