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从联合国儿基会“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框架”及深圳本地化特征着手提出发展目标和核心战略
规划提出了“建立安全、公平、符合儿童健康发展需求、适应深圳未来、具有全球城市人本特征的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发展目标,并构建了三大核心战略:
(1)建立儿童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体制机制。目前国内儿童参与已具有较好的政策基础,深圳儿童的整体素质和国际化视野也较高,本次规划探索了更具实效的儿童参与方式。规划提出建立儿童代表制度,建构儿童参与具体公共事务的流程机制,创立多元儿童社团组织建设模式,完善儿童参与的法律和法规保障,以期让深圳儿童真正参与到城市的社会公共事务当中。

“我与我的城市-深圳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问卷调查
(2)全面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社会保障制度。深圳作为一座速生的移民城市,在普惠式儿童公共服务设施供给、非户籍儿童的社会保障等方面欠账较多。规划落实深圳市儿童发展规划,完善儿童保护法律体系,健全面向全市儿童的医疗保障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均等化,提高优质中小学学位供给水平;提升儿童福利发展理念,由社会救助型向社会保护型、社会参与型转变。

社会保障策略示意图
(3)全面建构儿童友好的空间体系。高密度的深圳,城市中儿童面临着“自然化”公共空间缺失、街道安全、社区活动场地缺乏等问题。规划以儿童真实需求和行为特征为基础,依托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和社区,系统构建儿童友好的空间体系和活动圈层。在空间品质塑造方面,提供回归自然、释放天性的公共空间;建设安全的步行环境和趣味化的街道空间;营造活力友善的社区交往空间;实现充足多样、可负担、友善型的儿童公共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