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空间》39辑:控制性详细规划创新实践
一、发展历程
一般来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目的在于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规划管理提供依据,将总体规划转译为规划管理需要的东西。随着广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了更好地为广州的规划管理提供依据,广州不断创新,经历了近三十年的发展和演变。
上溯到1980年代中期,广州市开始编制街区规划,以街道为单位编制规划以确保城市的公共利益(如建筑间距、公共设施配套、绿地等),可以看作是广州在控制性详细规划方面最早的尝试。
1990年代,广州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快速发展,在全国率先进行土地有偿使用、城市综合开发的尝试,编制了中国第一批控制性详细规划。广州经验也成为日后其他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重要参考。同时,广州学习香港的经验,形成了基于分区规划的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体系。
2003年,广州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并大幅度提高规划管理的行政效率,建立了基于规划管理单元的控制性规划导则的新模式(详见本文第三部分实例1),规划编制深度上较分区规划更深,并加入很多控制性指标,成为内容深度上接近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种控制性规划。同时,控制性规划导则应用GIS技术进行整合,形成了高效的“一张图”管理平台,大大提高了规划管理效率。
2004年9月,广东省颁布了《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这成为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的新起点。为了结合广州的规划编制和管理实践,更好地实施该办法,广州编写了《广州市实施〈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办法》,对广州市的控规编制、审批的组织架构和过程、控规实施、控规修改、公示、法律责任方面进行了研究。新的一批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始了积极的尝试,例如《广州市花都分区XX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如何更好地面向规划实施进行了控规成果方面的探索(详见本文第四部分实例2)。
2009年,广州市为了促进广州市控规全覆盖工作、保障广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一张图”管理,进一步确保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在规划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开始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工作。工作重点包括三个方面。(1)核查现状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2)检讨在编控规的用地规模、用地布局、道路系统、基础设施等对上层次规划的落实情况;(3)分析各在编控规的衔接与协调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整合规划方案,以指导各控规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要求提交整合成果。
尽管控制性详细规划,甚至广州特色的分区规划(在指标体系方面接近传统意义上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目的都在服务于规划管理。但在规划编制方面,广州的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规划编制还可以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主要是设施及公共空间控制和指标体系的建立。该阶段广州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有关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规划的理论和方法,并进行了大量实践。如《广州市石围塘(F-1)、花地湾(F-2)分区规划》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设施控制和指标体系,《花地湾居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了适应土地有偿使用而进行指标体系的探索。
第二阶段主要是城市设计和旧城更新概念的引入。该阶段是对2000年左右广州城市建设景观环境要求提高和旧城更新的应对。该阶段的工作丰富了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规划的理论和方法,对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规划的编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赋予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规划更多的内涵。例如,该阶段编制的《广州市越秀(Y-01)分区规划》一方面从形态上延续了广州传统中轴线的空间格局,另一方面也充分考虑了广州的旧城更新,为老城区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指导。
第三阶段主要是多角度城市研究的引入。近几年,随着中国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出现了如大学城、科学城、大面积的居住社区、有特殊功能和目的的工业区等等。这些地区规划不仅需要传统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规划中的设施控制和指标体系,而且需要对这些地区的发展提出可能的实施途径,促进这类地区开发的成功。于是,多方面的城市研究,如土地经济、产业发展、景观生态等,越来越渗入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领域中,于是诞生了一系列城市研究指导下的经过深入理性思考的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规划。例如《GCBD21——珠江新城规划检讨》(控规深度)就充分研究了土地经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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