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11月5日,绍兴市政府领导督查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市长盛阅春、分管副市长孙哲君、市政府秘书长章长胜和徐泳副秘书长等参加了督查会议。会上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介绍了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经过前阶段共同努力,我市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些重大问题得以突破,部门的“壁垒”被消除,审批改革试点工作进入了快车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通知》(国办发〔2018〕33 号)精神,今年6月份我市被指定为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城市之一。此项试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立即行动,通力协作,大胆改革。8月市政府印发了《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将我市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分为5类,根据不同类别,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将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限定为100个工作日以内,并计划在2018年11月底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系统和“多规合一”信息系统。

本次改革运用“减、放、并、转、调、诺”等手段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构建“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套表单”和“一套机制”的“五个一”来完善审批体系,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增强监督管理力度,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本性的改善“营商环境”。
目前,我市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已完成系统开发并投入试运行,系统整合了辅助选址、合规审查、项目策划生成等多项功能,项目生成办法和多规冲突协调规则等配套制度文件已形成初稿。
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也已完成系统开发并投入试运行,内含四个子系统(设计方案审查联审子系统、施工图联合审查子系统、施工许可联审子系统、竣工测验合一子系统),并完成了与投资项目2.0系统的对接。“一个窗口”已基本完成,市行政服务中心已开辟专门楼层,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了无差别受理,做到统一收件、统一出件。“一张表单”和“一套机制”的相关文件已制定初稿,将加紧印发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改已进入实质性应用阶段。
会上,市领导对前阶段工作表示肯定,同时对下阶段工作作了部署,要求各责任单位必须强化统筹协调,突破难点,解决重点,巩固成效,通过建章立制将改革措施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住建部工建改革的任务,为迎接11月份的项目验收创造良好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