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显然,即将编制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将成为集中体现党中央战略目标和战略方法的重要载体和抓手。
2. 国土空间规划的主体功能分区,为所有市场主体和各类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建设了一个边界明确、清晰的大“运动场”。
“运动员”们只要不越界,并且遵守运动规则(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工商、税务、卫生、环保、消防、反垄断等市场管理),就可以在场内任意驰骋,大胆竞技,激烈比赛,结果必然是优胜劣汰。
就是说,在这个“运动场”内,放手让企业自由发展,由市场发挥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政府一般不下场干预。但是如果“运动员”越界、违规,政府就要严格执纪、严厉执法,不论国企、私企、外企还是自然人,都不能例外。
换个说法,市场经济其实也是鸟笼经济,笼子就是国土空间规划。过去没有这个笼子,鸟儿飞太远了,可能自己还不知道;或者飞得并不远,有的政府官员非要给人家扣上个小笼子。现在有了国土空间规划这个大笼子,这两种情况都可以在较大程度上得以避免。
3.国土空间规划中,关于城乡建设布局、生产力布局、交通网络布局以及国土整治项目安排等内容,对于企业来说都是重要的投资指南和商业机会,有助于使企业的发展与国家需要更好地结合,大大减少盲目性。即使是主体功能分区划定的禁止发展和限制发展地区,对于某些企业而言,也有一定的发展机会。
4.过去,有关部门也希望通过土地利用规划,发挥用途管制的作用。但多部门规划的相互干扰、牵制,以及各地方GDP竞赛的压力,使土地利用规划很难切实落地,几乎形同虚设。为了保护耕地,只好更多地使用行政手段甚至计划管理手段。出发点虽好,但建设用地指标计划管理不仅达不到保护耕地的目的,反而引发了更多的问题。各个方面围绕着指标展开博弈,使指标管理成了工作重心,结果是进一步架空了用途管制。
现在,党中央、国务院下决心编制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并依据规划进行严格的空间用途管制,既规范市场活动,又对政府行为进行约束,这也是国家治理方式的重大改变。
可以预想,如果规划科学合理,如果用途管制制度运转顺利,每一宗土地空间都能按规划要求,得到合理利用、保护,那就根本没有必要再保留土地计划指标管理了。
但是,规划的科学性需要长期积累,用途管制制度全面建立和有效运转,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指标管理恐怕难以一下子退出,而会经历一个慢慢淡化、逐步退出的过程。
总之,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建立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事关党中央新发展战略的落实,事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繁荣发展,事关国家治理方式的重大转变,是一项带有全局意义的极其重要的改革任务。应当引起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有关工作。
三、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