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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的大规模流动已经成为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常态,流动人口规模的持续扩大对我国公共资源配置和政府管理能力构成了巨大的挑战。虽然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以工促农,以城代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但是并未打破“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现状,大量流动人口难以融入城市。因此,加快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已经成为深化关键领域体制改革,确保经济社会长期快速发展的重大问题,对于促进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是指个体与个体之间,不同群体之间、或不同文化之间相互配合、相互适应的过程。国内对社会融合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流动人口或农民工,少数聚焦于白领新移民,并相继形成了田凯的再社会化说、张文宏和朱力的融合递进说、杨菊华的融入互动说及马西恒的“新二元关系说”等。流动人口在融入城市的过程中,往往会遭受到来自城市的歧视和排斥,其中,传统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无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与本地市民相比,流动人口不论是在工作环境、收入水平、福利待遇,还是在社会保障参与、社会地位、政治权利等方面仍处于劣势地位。流动人口主要以亲缘、血缘和地缘为纽带在城市立足,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他们身上的传统观念,阻碍了其社会融合的实现。除此之外,有些学者还认为,随着与城市频繁的交流、互动,流动人口对城市的现代性元素也会越来越熟谙、适应甚至内化,流动人口会逐步领会城市文化的特质即理性、规范和非人情,逐渐适应城市的环境和生活方式。
《》2018年第8期刊登了李荣彬、喻贞的论文《禀赋特征、生活满意度与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基于不同地区、城市规模的比较分析》,根据2010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从禀赋特征、生活满意度的视角出发,考察了流动人社会融合的影响因素及空间差异。研究结果表明:收入水平和生活满意度对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于受教育程度而言,只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对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影响显著。在空间差异上,东部地区的社会融合度最高,中部次之,西部最低;城市规模越大,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度越高,但是城市规模过大,又会进一步制约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实现;在中、西部地区,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主要依赖当地人,而东部地区主要依靠朋友和同事,这种情况也反映在不同规模的城市之间。
最后,为更好实现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作者提出以下4点建议:
(1)改革户籍制度,使户籍制度只作为流动人口居住在城市的一种证明,取消户籍背后所承载的各项社会权利和福利待遇;以“服务性管理方式”逐渐取代以往“行政命令式”的管理方式,减少制度转变带来的歧视和剥夺。
(2)坚持公共服务均等化战略,建立和完善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体制,建立统一有效的劳动力市场,改善流动人口的居住条件,实行公平、公正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全方位的公共福利分配机制,让流动人口能够共享经城市发展成果;提高流动人口的政治参与度,增强他们在城市中的话语权。
(3)依托社区组织,发展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社区项目,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教育和技能培训;政府通过赋权,确保流动人口具有对城市发展政策的参与权和决策权;开辟新的利益实现形式,提升流动人口的生存能力和发展能力,拓展他们真实自由和选择空间,以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4)政府加大财政支出力度,开辟出各种服务项目,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教育和技能培训,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面向生产一线、培育适用型人才,提高流动人口的素质和就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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