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优化广州营商环境,实现不动产登记办理更快更便捷,市国土规划委继2018年7月取消44项申请材料、压缩18种登记种类办理时限之后,于10月25日再次启动新一轮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工作,进一步取消营业执照复印件、核查土地出让金缴清情况证明、报建审核意见书、报建图等涉及10个登记种类的16项申请材料,同时压缩29项登记种类办理时限,为群众和企业办登记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
~
取消16项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
序号
登记种类
修改前
(收取资料)
修改后
1
所有登记种类(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
营业执照(收取加盖公章复印件)
取消,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免于提交
2
国有建设用地首次登记(申请人属国有企业无用地批文的或超过用地批文占地的历史用地)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取消
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因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兼并、破产导致土地权利人发生改变的)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取消,改由内部共享获取
4
《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
5
6
核查土地出让金缴清情况证明
7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属整合系统办理的)
报建审核意见书、报建图
8
缴交首期房款的银行进账单及缴款通知书回执
9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属整合系统办理的)
10
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房屋首次登记
建设单位预交存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确认书
11
违法建设处理决定通知书及罚款收据
违法建设已处理并经规划验收(规划条件核实)的免于收取
12
自然人自建房首次登记办理指引
违法建设已处理并规划验收(规划条件核实)的免于收取
13
一手(增量)房转移登记(房屋未办理首次登记、申请合并办理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的)
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存在违法建设的)
14
更正登记(更正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的)
土地出让合同和缴清土地出让金财政票据
15
异议登记
不动产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证明
16
林权登记
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压缩29项登记种类办理时限
法定工作时限(工作日)
提速前时限
提速后时限
提速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出让)
30
20
7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划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划拨转出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储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租赁)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国家授权经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作价出资(入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协议转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公开转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法院协执转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兼并、破产等导致土地权利人发生改变)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抵押权设立登记
40%
国有建设用地抵押权转移登记
57%
国有建设用地抵押权变更登记
17
更正登记
18
分割、合并登记
19
因违章处理完毕确权引起的变更登记
因撤管发还引起的变更登记
21
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67%
22
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
23
因房屋用途、结构、面积错误引起的更正
24
依职权更正登记
25
海域使用权设立登记
26
海域使用权转移登记
27
海域使用权变更登记
28
海域使用权注销登记
29
关注广州不动产登记公众号
请戳一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