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48期 第237期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国务院和各部委近期重点在用地管控、乡村振兴、城市更新等方面提出了系列措施。
加强用地刚性与弹性管控
自然资源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级开发区四至范围公告》(2018年第15号),公开了552家国家级开发区四至范围、界桩坐标号及开发区边界形状图。其中包括重庆市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文件同时要求,“省级开发区的四至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公告,并报自然资源部备案。”此外,自然资源部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办法》(自然资规〔2018〕4号),要求“帮扶省份调入节余指标增加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以及调出省份调出节余指标减少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应在监管系统中做好备案,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约束性指标调整的依据”。
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个五年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规划提出2020年基本形成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2022年该体系初步健全两大目标。同期,中共中央、国务院还发布《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意见》是今后三年脱贫攻坚工作的一个纲领性文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意见》提出:
一是加快实施交通扶贫行动,在贫困地区加快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
二是大力推进水利扶贫行动,加快实施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三是大力实施电力和网络扶贫行动,实施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重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卫生厕所改造。
随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庄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建村〔2018〕89号),要求到2020年全面完成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的目标。《通知》要求:
一是村庄建设规划要简化、管用和以问题为导向;
二是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成果要做到简明易懂、便于实施,避免制作长篇累牍、晦涩难懂的文本和图纸;
三是要根据村庄现状条件和发展需求,科学编制不同类型村庄的建设规划。
重庆具有大城市带大农村的典型特征,城市之外还存在大量的农村地区,我市已派遣两批乡村规划师驻乡指导规划建设。在工作开展中,应该严格按照以上文件的要求科学编制规划,完善设施和制度体系。
传承历史,做好城市更新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城〔2018〕96号),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各地建成的体育馆、影剧院、博物馆、火车站等城市既有公共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坚持充分利用、功能更新原则,加强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
二是做好不同时期的重要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住宅建筑和其他各类具有一定历史意义的既有建筑基本状况的调查;
三是支持通过拓展地下空间、加装电梯、优化建筑结构等,提高既有建筑的适用性、实用性和舒适性;
四是强调对体现城市特定发展阶段、反映重要历史事件、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既有建筑,尽可能更新改造利用。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公共建筑,除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随意拆除。
相关部委政策
此外,8、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其他部委制定政策,落实中央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发布《关于促进通用机场有序发展的意见》 (发改基础〔2018〕1164号),提出优先在中西部地区推进以通用航空短途运输为主的通用机场建设,逐步构建由点状分布向连通成网发展的通用航空网络。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长江两岸造林绿化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8〕1391号),提出了2025年基本建成岸绿景美、绵延万里的沿江美丽生态带。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8〕1041号),指出各地要以引导特色产业发展为核心,严格遵循发展规律,严控房地产化倾向,严防政府债务风险。
重庆规划在行动
9月,重庆市发布两个重要规划文件,一是《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试行办法》(渝府令〔2018〕322号),公布了重庆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提出将重点打造两江高端产业与高端要素集聚区、西永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果园港多式联运物流转运中心。二是《重庆市新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18〕124号),标志着重庆市新一轮总规编制正式启动,为重庆中长期发展提供行动纲领。
同时,开展生态化、精细化城市管理,一是《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渝府办发〔2018〕135号),提出了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和用地管理、建设管理、运行维护以及监督管理等。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指标要求。二是《利用主城建成区边角地建设社区体育文化公园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18〕17号),计划到2020年,利用主城建成区边角地建设社区体育文化公园92个。
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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