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修订调整的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的一类地区主要是指:福田-罗湖、南山-前海、盐田、宝安、龙岗、光明、坪山、龙华等城市主、副中心区和规划以研发办公功能为主的重点产业园区内,且位于已建、在建以及国家发改委批复的近期建设的城际线和轨道站点1000米覆盖的地区。本次修订主要增加了福田CBD地区、清水河片区(范围扩大)、广东自贸试验区前海片区、后海中心区、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盐田河临港现代服务业产业带、宝安中心区、大运新城(范围扩大)、宝龙工业区、光明凤凰城(范围扩大)、坪山中心区等。一类地区总面积247.61平方公里,较修订前增加了67.71平方公里。
二类地区是指:除一类地区之外的城市主、副中心区,规划的重点产业园区,和已建、在建以及国家发改委批复的近期建设的城际线和轨道站点1000米覆盖地区。本次修订主要增加了空港新城、坝光国际生物谷、平湖金融与现代服务业基地,和轨道6号线支线、12号线、13号线、14号线、16号线站点1000米覆盖地区。二类地区总面积293.72平方公里,较修订前增加了61.15平方公里。
三类地区是指:一、二类地区和基本生态控制线以外的所有陆域地区。本次修订主要增加了机场地区、大铲湾地区、坪山区东部地区、大鹏新区、坪地街道等部分地区。三类地区总面积436.75平方公里,较修订前增加了168.99平方公里。
较修订前,一、二、三类地区共增加了297.85平方公里。按“十三五”期间拆除重建区域进行估算,“十三五”期间通过城市更新可配建保障性住房约740万平方米,较修订前增加了90万平方米,约1.8万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