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委员王勇在作改革方案说明时指出,自然资源部的主要职责是,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等。
从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到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时的初次亮相,再到改革方案正式获批,在不到5个月的时间里,改革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迅速推进。
我国自然资源管理机构经历了不同阶段的诸多调整,几经分分合合,在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前,我国的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基本为集中统一管理与分部门管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架构。
从国家层面看,实际上是由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国家林业局这“三部一委加一局”共同支撑起土、水、林、草、矿(含能源)、海洋等六类最重要的自然资源的管理格局。
因此,要构建支撑人与自然和谐现代化的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就需要遵循自然资源整体性、系统性的特征优化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机制。
从国际经验看,自然资源部的组建也是趋势。20世纪以来,国际领域内的资源利用和管理重心都发生了重大转变,很多国家采用了“大国—大资源”的管理模式,例如美国内政部、俄罗斯自然资源与生态部、加拿大自然资源部等,都是在自然资源管理在横向上逐步拓宽,走一条多门类资源适度综合的道路;纵向上适当延伸,日益向精细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这些表明,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越高,对自然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就越强烈。国土资源部自1998年组建以来,形成了“一部三局”的资源管理体制,初步实现了土地、矿产、海洋等主要门类自然资源的相对集中统一管理,初步实现了从陆地到海洋、从地表到地下空间的综合管控,为实现自然资源综合管理奠定了基础。此外,林业和草原的监管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成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自然资源部管理,这对资源的保护将起到更加有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