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行为,提升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水平,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广大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方便群众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草原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我委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规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一、征求意见的时间:2016年7月13日—2016年7月23日。
二、公众获得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点击阅读原文。
三、联系部门及方式: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人:张子君,联系电话:37585345-2461。
四、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greerc@126.com)或邮寄(广州市天河区华就路31号308室法务部,邮编:510623)或传真(37585327)提出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