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产信息安全吗?是不是谁都能查呢?”这可能是很多市民都会关心的问题。近期国土资源部公布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是保障市民房产信息安全,规范查询行为,促进查询便利的一大利器。
《办法》切实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规定权利人具有最高查询权限,同时,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安全保护,明确各类主体违法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办法》规范了各类主体的查询行为。对不同查询主体设置了不同的要件要求和查询范围,对“谁能查”,“怎么查”、“查多少”都有了明确的操作规范。
《办法》体现了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的立法精神。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互联网技术、设置自助查询终端等方式,为查询人提供便利。
近年来,我市不断拓宽渠道,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的简政便民工作。已在全市各查询窗口推广自助查询机,使用权利人的身份证就可即时打印查询结果,全程仅需15秒。与此同时,通过与教育、税务等部门建立信息对接共享,让“数据多跑路,市民少跑腿。”
下一步,市国土规划委将多措并举,切实为群众提供安全、高效、便民的查询服务。在全市政府部门中推广“数据对接、后台核查”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核查模式,从根源上解决市民需要往返打印不动产证明的问题,让市民办事“只进一扇门”。通过微信服务平台,结合人脸识别技术,“足不出户”就可查询本人不动产情况;通过网上预申请方式复制档案材料,既可按预约时间到窗口“立等可取”,也可选择“快递送达”的方式,实现让群众“只需跑一次,甚至零跑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