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质量,2018年,广州市国土规划委把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全委系统核心工作来抓,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全委上下齐动员,积极创新,主动作为,共同研究推进改革工作。6月29日,我委针对国土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出台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国土规划审批服务质效行动方案(试行)》。
一、《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2017年7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强调,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2018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再压缩一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改革工作安排》(粤改组发〔2018〕4号),将我市列为国家和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双“试点”城市。
我委以此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从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出发,以提高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效率和质量为目标,着眼推动国土规划深度融合,研究出台了《行动方案》。
二、《行动方案》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围绕“五减一优”即“减环节、减事项、减成本、减材料、减会议、减时间、优服务”等方面,开展全流程全覆盖的改革,从“优化规划编制和调整”、“优化建设用地国土规划管理”、“优化建设工程国土规划管理”、“优化不动产登记”、“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和“完善配套保障措施”等6个方面明确了31条改革措施,预计可将企业投资类项目国土规划审批时间压缩65%以上,政府投资类项目国土规划审批时间压缩30%。
减环节
将政府投资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用地报告合并办理,公开出让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签订合并办理;将“临时用地选址”和“临时用地报批”合并办理;对于产业区块范围内“带方案出让”的工业项目和可建设用地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或单幢的中小型建设项目,取消设计方案审查环节。
减事项
取消26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降低报批门槛;取消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取消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指标技术审查;取消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作为规划验收前置条件。
减成本
免费提供政府投资项目现状地形图和地下管线图;将建设用地批准书附图、土地出让合同宗地界址图改为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制作,无需申请人提供。
减材料
开展精简政务服务事项申报材料专项行动,共精简62个许可、备案和公共服务事项的185项申报材料,精简幅度30%以上。
减时间
大幅压缩行政审批和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预计可将企业投资类项目国土规划审批时间压缩65%以上,政府投资类项目国土规划审批时间压缩30%以上。
优服务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40%的审批备案事项和35%的公共服务事项0次到场,试行全流程网办方式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开展不动产登记能力和作风“双提升”行动,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的便利化水平。
合并办理工作进展情况
落实《行动方案》部署,7月10日我委印发实施《关于建设工程项目部分国土规划审批事项试行合并办理的通知》(穗国土规划字〔2018〕298号),把国土、规划审批链条上管理内容相近、审批时序上相互毗邻的审批事项进行合并办理,作为新一轮审批改革开篇之作来抓,创新“加减乘除”工作法,推动审批再提速、服务更优质。截至日前,已办理合并案件7宗,受到建设单位的欢迎。
一
从实做好“加法”,延伸服务触角
联合报纸、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并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渠道,以及主动向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介绍交流,加大工程建设国土规划领域审批改革和合并办理工作的宣传、引导。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改“坐等审批”为“主动服务”,梳理2017年来公开出让地块项目,主动联系中标公司,详细介绍我委各项审批改革措施和合并办理工作情况,引导其申请合并办理。针对每个合并办理项目,注重审批前辅导,建立工作微信群,及时解答企业疑问,指导企业准备好申报材料,实时反馈办理情况,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实时审批服务。
二
从实做好“减法”,精简申报材料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我委把精简申报材料作为此次建设工程审批改革和合并办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启动专项工作,通过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材料、整合相似基础材料、精简主体证明资格文件等措施,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全面清理,于8月2日印发精简政务服务事项申报材料的通知,第一批共计精简62个许可、备案和公共服务事项185项申报材料,精简幅度30%以上。以此次合并办理工作为例,原来分别办理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需提交32项材料,合并办理后只需提交16项,精简幅度达50%。原来分别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需提交45项材料,合并办理后只需提交10项,精简幅度达78%。
三
从实做好“乘法”,提速审批效能
推进建设工程审批改革特别是合并办理,信息化建设是基础。我委加快推进国土规划信息化建设,主动对接市政务办,完成市政务窗口综合受理系统与委业务审批系统的对接,实现了从受理到交转办再到审批的全流程系统流转,打通审批信息通道,为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打下坚实基础。在合并办理工作中,按照“并联审批+集中审批”要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实行并联审批,办理时限从20个工作日缩减为7个工作日,大幅压缩6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从原来2个部门分别办理改为集中到审批管理处统一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办理的办理时限从53个工作日缩减为6个工作日,大幅压缩89%。
四
从实做好“除法”,消除办事堵点
我委在新一轮建设工程审批改革中,注重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全力以赴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进一步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全面梳理国土规划系统群众办理堵点难点问题,依托国土规划一体化平台建设、对接电子证照系统等措施,强化信息资源共享复用,着力解决群众重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重复填写个人信息、企业重复提供营业执照等问题。建设用地批准书附图从过去由建设单位提供改为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机构统一制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市国规委审批改革出实效,建设单位一次拿两证
今年7月以来,市国规委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国土规划审批服务质效改革,推出了一系列优化服务新举措,启动了部分国土规划审批事项合并办理,实现了申报材料的精简瘦身,并大幅压缩了办理时限,将深化“放管服”工作落到实处,真正为企业做到了降本减负。
8月16日,荔湾区国规局收到全市第一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合并办理案件(建设项目位于荔湾区多宝路地段,用地单位为广州市西关培英中学,用地面积为11244平方米,属于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收案后,荔湾区国规局迅速反应,第一时间将案件分派到相关职能科室办理,明确工作节点及任务分工,及时梳理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困难,确保各个办理环节都能顺畅衔接。
首先,在建设单位提供的选址方案不稳定的情况下,规划审批科室抓紧时间开展了现场实地勘踏,核定现行控规以及其他管控技术指标,并针对个案情况进一步协调了现状河涌、历史名城保护等要求后,划定了用地选址范围。在与市自动化中心紧密配合下,2个工作日内就完成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为下一步用地预审的审批争取了办理时间。
其次,在中间阶段,免去了用地单位向有资质的测绘单位申请将选址红线转成国家大地坐标或西安80坐标电子红线的原有程序,改由荔湾区国规局直接委托测绘单位进行坐标转换,进一步节省了案件办理时间,免除了建设单位的办理费用。
再次,土地征收、耕地保护、不动产登记等科室根据用地选址红线,分别就项目是否符合广州最新产业准入标准、是否符合土规以及现状地类进行核查,最后由土地征收科汇总并出具用地预审意见。
8月23日,主办科室分别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移送窗口统一发给项目单位,完成了全市第一宗选址和预审合并办理案件。
合并办理前,建设单位需要到政务窗口先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再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要入案2次,提交32项申报材料,办理时限共20个工作日。合并办理后,建设单位只需要入一次案,递交16项申报材料,免去了自行申请坐标转换的环节,办理时间压缩到7个工作日,就可以同时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为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落地大大提速,切实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和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