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分局:牵头负责全区打击涉及砂石资源联合执法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牵头负责查处河流水系范围以外非法开采砂石资源的行为,涉及破坏耕地或基本农田的,单独立案查处。
水务局:牵头负责查处河流水系范围内非法开采砂石资源的行为。
公安分局: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实施案件线索侦办工作;负责协助现场查扣涉案人员及车辆、设备、工具等;查处涉案人员及相关车辆所涉及妨碍执行公务和机动车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涉及行刑衔接的违法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对全区在建工程和混凝土搅拌站使用非法盗采砂石料的情况进行逐个查处并取缔非法搅拌站。
交通局:牵头负责查处运输砂石资源的行为;协助现场查扣涉案车辆;查处涉案车辆存在的相关违法行为。
环保局:负责查处非法开采、加工、经营、运输和使用砂石过程中所涉及环境保护相关违法行为。
园林绿化局:牵头负责查处非法开采砂石资源造成林地植被和种植条件毁坏的行为。
工商分局:牵头负责查处违法经营(含堆放、加工)砂石的行为。
城管执法监察局:负责查处非法开采、加工、经营、运输和使用砂石过程中所涉及城管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追查其原材料来源和成品砂石的经营销售情况,查处存在的偷税、漏税、逃税等行为。
经管站:负责组织相关经济合作组织查处涉案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工委:负责组织相关村委会查处涉案土地承包经营人的村民福利待遇。
发展改革委:负责协助相关单位对涉案价值进行认定。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所有参加联合执法部门的履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监察局:负责对联合执法过程中存在渎职、失职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追责问责。
法制办:负责为全区打击涉及砂石资源联合执法行动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绩效办:负责将全区打击涉及砂石资源联合执法行动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并组织实施考核。
查违办:负责协助做好全区打击涉及砂石资源联合执法行动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