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改革主要针对社会投资的建设项目,具体来说,政策措施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实施分类管理,将建设项目按照实施方式分为内部改造、现状改建和新建扩建三类,实现了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和时限应减尽减。内部改造项目最为简化,可直接从施工许可开始办理,从工程建设到投入使用的全部时间中政府工作时间只占21个工作日。现状改建项目,可直接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开始办理,从工程建设到投入使用的全部时间中政府工作时间只占28个工作日。新建扩建项目,须从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开始办理,时间由原来的109个工作日减少到29-44个工作日。
二是精简审批前置要件,为建设单位办事“减负”。对于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可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不再强制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招投标,节省了建设单位的费用和建设周期。取消建设单位办理资金保函或资金到位证明,提高了建设资金周转效率。相关部门核发的审批文件由办理部门向其他行政机关推送,实现信息共享,不再要求建设单位反复提交。
三是政府各部门主动统筹协调,一方面搭建“多规合一”平台,统筹规划前期研究,规划国土部门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同步为建设单位出具土地预审意见、规划条件、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含城市设计要求)、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五个规划用地批准文件。另一方面主动协调各市政公用集团,把原来分散在各市政公用集团的水、电、气、热及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服务项目集中到政府政务服务大厅,推行“一站式”窗口服务,建设单位可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后同步申请办理。
四是建立一家受理、部门联动并限时办结工作机制,力争实现“只进一扇门”。例如,通过构建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机制,变“多次审查”为“一次审查”;建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机制,变“多部门多次验收”为“统一办理一次验收”;不动产交易、纳税和登记实行“一窗口”办理,真正实现“最多跑一趟”。
五是转变政府管理方式,推行建设单位承诺制和全过程监管相结合,由“许可管理”向“信用管理”转变、“从严审批”向“全过程监管”转变。
六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在线审批登记。从施工图审查和办理施工许可证入手,逐步扩大网上审批的覆盖率,大力推进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电子化。构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体系,推行移动客户端预约、线上查询等多项措施,提高企业和群众便利程度。
最大的变化就是政府有关部门转变了观念和工作方法,加强主动服务和统筹协调,构建‘全流程覆盖、全周期服务、全要素公开、全方位监管’的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新体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简单的说,就是以前是行政机关被动受理现在是主动服务,以前是“等人上门”报批,现在是各部门“协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