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放政策礼包的同时,如何实现既提高效率又运行规范,既促进发展又保证质量,《意见》也作出了相应的制度安排。这次改革推行建设单位承诺制和全过程监管相结合,由“许可管理”向“信用管理”转变、由“从严审批”向“全过程监管”转变。
一是推行“建设单位承诺制”。建设单位须就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并在竣工前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做出书面承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施工图、承诺书以及规划国土部门推送的土地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可核发施工许可证。
二是坚持“信用管理”与全过程监督挂钩。将需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的各种评价,作为政府部门监督建设单位履行承诺的工作内容,后置到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由规划国土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即开展监管,并向相关部门同步推送有关信息,确保建设单位的各项承诺以及各相关审批事项的要求能够落实落地。
三是建设工程质量控制更有效。通过政府职能部门对建设项目实施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管,不仅改变了政府重审批轻监管、重被动受理轻主动服务的形象,而且形成了从审批、建设、监管、整改的闭合回路,有效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