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丰台分局积极落实不动产登记“一窗式”受理,扩大服务范围,实现首例依法律文书转移登记服务。
继个人、企业间房产交易业务实现“一窗受理”后,丰台区不动产登记大厅继续扩大综合服务窗口业务类型,将因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发生转移的业务纳入本次改革范围。
4月25日,梁某与任某持法律文书通过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存量房转移业务。该业务涉及登记、税务两部门联合办理,采取共同受理、并行审核方式。
税务部门完成了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及契税收缴,登记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告知书。综合服务窗口在40分钟内完成业务受理,将于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一窗受理”服务甫一运行就受到好评,不同部门的协同合作免除了办事人反复奔波之苦,节省了办理人与有关部门的时间,大大提升办事效率。
下一步,丰台分局将继续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协作能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优质的登记服务。
本内容由丰台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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