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的总报告题为“建设公益共同体”,我还没有仔细阅读报告内容,在拿到此书时先阅读了书的序,中国扶贫基金会执行会长何道峰写的,因为对“公共空间”比较关注,着重看了其中一段论述,比较有意思的点有两个:
一是作者在讲重构公共空间的四个方面时,第一个讲的是“公民意识的觉醒和公民责任意识的倡导、培训、互动与唤醒”,排在第二的才是“基于自由结社DNA的公益组织的发育与成长”。
我不知道作者是否有意这样排序,不过我觉得这样排序是有道理的。现代社会,有公民才有公益组织,没有公民,其实谈不上公益组织,即使有所谓的公益组织,其所承载的价值是否“公益”也是可疑的。眼里只有公益组织,忘了公益组织之所以成立的价值基础——公民精神——也是不妥的。
第二个比较有意思的点是,这里提到的“公共空间”是虚拟的、抽象的,我觉得高度抽象的概念必定要对应于现实社会中的一类事物,有所指才有意义。那么这个抽象的“公共空间”对应于现实中的什么主体及所做的事务呢?公益组织在其中的定位如何?
我的理解是,“传统公共空间”中的主体是单一的,只有政府一家,而作者提到的新公共空间,其主体是多元化的,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到公共空间的重构,不仅仅是公益组织,公益组织是后来者,媒体、学界、民营经济此前已有,当然也包括公民个体的参与,以及这本书中说到的“公益共同体”。而且在当下,公民个体发挥的作用,一点也不逊色于公益组织,今年柴静在环保领域的《穹顶之下》旋风就是一例。
我们应该认识到,公益人话语中的公益领域,在规模上,是远远小于公共空间的。重构公共空间,公益组织只是参与者之一,在众多重构者中,公益组织价值几何,也难说。
不过,作者这段话为公益组织在社会中的功能和价值定位做了一个简略精炼的描述:重构公共空间,这是有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