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龙湾业主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权法》、《建筑消防规范》、《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及《沈阳中海;星座临时管理规约》等相关法律与约定:
园区内(除已指定用途的公共区域--如车棚、地上车位)所有公共部位、公共区域及空间(即以业主家的“入户门、窗”为界、以外的所有部位、区域及空间)严禁堆放、存置任何个人物品;未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任何公共部位、公共区域及空间严禁任何形式的搭建、构筑或改变其原貌、性状的行为。这不仅影响、改变了公共部位、公共区域及空间的原整体效果及使用功能,而且可能给您及其他业主带来安全隐患及不便。
为了本园区的整体安全及整洁和谐、保证园区品质以实现您房产的保值、增值,现本物业管理处郑重提醒:
请存在以上行为的业主或实际居住者立即将所有堆放、存置、搭建、构筑于公共部位、公共区域及空间的物品彻底清理、清运完毕、恢复原貌,(您还需要的物品请全部存放于您的户内,非户内堆放、存置、搭建、构筑的物品将被视为您的遗弃物,请您立即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清运点。如您好家中只有老幼,清运、恢复存在实际困难,也可立即致电您的物业管家或龙湾管理处(024-62769777),我们将酌情在能力范围内协助您进行清理、清运或恢复工作。)否则产生的一切相关后果、损失、责任将由您自行承担,再次恳请涉及到的业主或实际居住者予以此事高度的重视并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