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表中“否”代表与上版规划相比未进行调整;“是”代表与上版规划相比进行了调整。
1.1 2007年、2012年X市总规局部修改的主要原因
《X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从实施以来到2007年,较好地指导了城乡建设发展,各项用地指标也按总规要求执行。
但根据国家及省市产业发展的统一部署,3项国家级重大项目需落户该市,而2002年版总规划定的用地规模并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要,尤其是工业用地不足,同时产业项目的落地也需容纳新的就业人口。因此,通过用地和人口需求测算,2007年对上版总规进行了调整,其中用地规模总量增加9.71km2,人口增加2.00万人。
到2011年,又有多项国家与省级重大项目落地,需要对用地进行调整。而本次项目落地的用地需求并未突破城市用地存量,不需要增加规模。因此,2012年仅对总规的用地性质和建设开发时序进行了调整,并未改变城市用地总量。
1.2 2013年X市总规修编的主要原因
2010年该市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对城市发展方向和城市空间结构产生了重大影响。同时,城际铁路及相关站场、高速公路等一系列区域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对于用地的需求也越发强烈。而伴随城市工业产业的扩张,对应的城市生活配套建设需求也随之激增。
与之相对的是,到2012年底,该市现状用地完成规划目标值的66.22%,其中工业和居住用地分别完成规划目标值的81.36%和92.44%(图1),城市建设用地已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城市发展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