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众、市场和设计人员是城市治理的主体,《导则》的编制充分考虑各个主体,注重规划实施和公众参与,提出了多元化的配套管理建设机制,包括规划先行、资金保障、公众参与、部门协同和长效机制5类。
(1) 规划先行。街道整治及其他建设工程开始前,必须保证规划设计先行,通过优秀的规划设计方案来保障街道整治效果;探索建立责任规划师、责任建筑师制度,鼓励愿意自主参与并贡献智慧的志愿者规划师/设计师等参与规划设计;建立健全的单体建筑设计审查机制,鼓励建设用地设计方案出让;重要街区/街道的规划设计与建设过程应合理引入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环节,确保规划设计方案的科学性与实操性。
(2)资金保障。加强各级公共财政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到街区/街道各类设施的建设和整治中来,保证街区空间环境的建设与维护成本。
(3) 公众参与。鼓励公众参与到街区/街道建设整治的设计、管理与维护等全过程中,鼓励沿街业主参与街区公共环境的建设进程;收集公众对设计方案提出的意见并给予反馈,增强公众满意度;街区或街道建设与整治完成后,倡导行人、驾驶者与街道沿线业主共创文明空间,维护建成成果。
(4)部门协同。增强规划、建设、交管、绿化及市容等管理部门在规划、工程设计环节的沟通协调;在各部门沟通协调基础上,划分权责、明确责任主体和建设维护标准。
(5) 长效机制。针对街区 / 街道建设确立“全生命周期”的管控、维护与监督机制。建立街长制与巷长制,聘请市容市貌监督员,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政府、市场与社会形成相互补充的长效治理机制,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每条背街小巷有政府代表、有自治共建理事会、有物业管理单位、有社区志愿服务团队、有街区治理导则和实施方案、有居民公约、有责任公示牌。
针对目前城市设计实施管理对象模糊,管理部门之间缺乏协同性和责任不明确等问题,《导则》通过对街道空间不同要素的管理机构、责任方等关键信息进行系统化梳理,并通过绘制典型路段和交叉口的平面和立面示意图,为使用人群提供了生动、直观的参考案例,便于公众的理解。此外,为了便于按照街道要素进行管理和查阅,《导则》按照道路交通类、市政管线类、道路绿化类、标识类与城市家具类5类分别绘制对应的平面图和立面图,明确各类街道要素对应的政府职能部门,为建立朝阳区街道精治、共治、法治的工作机制建立良好的工作基础(图4,图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