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解放初期全地区工业较少,城市建设规模也比较小,因此各项用水量较少。虽然当时城区缺水,但全地区和临近地区水资源较充足。因此这段时期的水源规划主要是“开源”。1949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批准了修建官厅水库,1951年动工兴建。1953年水利部在“永定河流域规划(草案)”中即提出建设官厅水库,供北京市工农业用水。在1954年编制的“改建与扩建北京市规划草案的要点”中说:“北京为严重缺水地区,河湖水面太小,现仅有500多公顷,旧有运河淤塞,缺乏水上运输居民及工业用水的水源,现已感严重不足。”“要点”提出,“除地下水外,必须充分利用官厅水库的蓄水,在三家店、陈各庄一带修蓄水工程,引永定河水人城;在潮白河上游适当地点修建水库,引潮白河水入城。”
1954年5月官厅水库竣工,1957年4月27日永定河引水工程正式通水。当年即向首钢、石电供水。随后为沿水源渠陆续建设的第一热电厂、造纸总厂、北京钢厂......等市区工业企业河河湖供水。
1957年水利部编制海河流域规划(草案),其中规划任务第六条就是解决首都及其他城市工业用水及居民生活用水问题。规划提出在北京地区除已修建的官厅水库外,还有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修建密云、张坊、三家店等大型水库。国家计委在审批计划书中还提出“必要对还应拟定从近邻流域(如黄河、滦河)引取水源以保证首都用水”。
1958年1月《北京市总体规划说明(草案)》关于水源规划问题中写道“北京是个严重缺水的城市,必须大力开发水源。首先是利用永定河引来的水和充分地、合理地开发地下水,其次是就地蓄水。除修好密云、张坊、三家店等水库外,大量修建中小型水库,挖湖网,把地区以内降水全部蓄起来。还必须与山西省协作,以红河口把黄河水经桑干河引到北京来”。
在大力开发水源的思想指导下,北京地区从1949年到1979年的30年中,全面开发利用了本地区地表水资源,相继修建了官厅、密云、怀柔等80座大、中、小型水库,总库容量达80多亿立方米。
北京地区的地下水资源,主要分布在6400平方公里的平原冲积扇上。1949年初北京只有一个自来水厂,日供水能力只有8.62万立方米。到1979年已建成7个自来水厂,水源井268眼,日供水能力达到117万立方米,全年供水量达到2.9亿立方米。市区各工矿企事业单位还有自备井2000多眼,年取地下水近4亿立方米。远郊区县各单位自备井年开采地下水量近2亿立方米。
农业利用地下水是从1950年开始的,在海淀的巴沟、六郎庄一带打机井用地下水代替玉泉山的泉水浇灌稻田。到1955年共打机井40眼,浇灌稻田1.3万亩。到1979年全市农业用机井共有3.8万眼,年用地下水量为16~17亿立方米。
1980年北京全市总用水量达到48.72亿立方米,其中工业用水为13.5亿立方米,城市生活用水为3.5亿立方米,农村用水为31.72亿立方米。